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本周四的报道称,中国四个政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联合公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通知》在提到食品犯罪的量刑时说,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要加大所谓的“财产刑”,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利益,以及再次犯罪的资本。
中国大陆毒奶粉受害家庭的代理律师之一彭剑表示,他对中国当局新出台的这一司法政策表示赞同。
“确实是应该严惩相关的危害食品安全的罪犯。”
但是,彭律师同时表示,就目前中国的现状来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能否严惩罪犯,而是司法政策如何具体应用。
“你就拿三鹿这个事件为例吧,仅仅是抓了主要的负责人,追究了有关负责人个人的责任,并没有追究更多的人的责任。如果是追究单位犯罪的责任的话,那么它不仅是有关负责人应该承担责任,还应该是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它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仅是民事责任。如果是上升为刑事责任的话,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是会更大的。”
美联社本周四的报道称,中国司法部门发布的这一通知只提及了法院量刑可以动用死刑,而没有宣布任何新的食品安全法规。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使用带有致癌材料加工和处理海产品、使用工业染料给蛋类着色,以及制造使人致盲甚至致死的假酒等。彭剑律师对此表示,事实上,中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规还是比较健全的,在立法层面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彭剑律师强调,中国大陆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落实相关法律的时候却常常是有法不依。
“在于落实这个法律;在于法律正确的适用和执行。只有让人民和媒体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能有切实有效的监督。这是最关键的。”
美联社的报道称,中国当局出台这样的政策显然是要表明加大对食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决定。不过,美联社也提到了中国在两年前发生三鹿奶粉事件后,两名主要涉案人被处决。但是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有关当局在今年又查处了数起奶粉受到三氯氰胺污染的事件。
江苏连云港市的“结石宝宝”家长相庆玉的儿子今年4岁。他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带儿子到医院复查,医生又在儿子肾脏内发现了结石。但相比他认识的另一个结石宝宝,自己儿子的症状还算是轻的,那个孩子的肾脏已经开始萎缩,家长心急如焚。相庆玉表示,中国用死刑来警告食品安全犯罪听上去很有震慑力,但是,对他们这些食品安全犯罪的受害者来说,却是于事无补,因为这两年他们一直想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是毫无结果。
“上法院去诉讼,到现在都没有受理。去了几次,他一见我,立案庭的人基本上就跑光了。他不和我讲,因为他们根本就是没有理由。”
2008年中国的奶制品污染事件是中国大陆最大的食品安全丑闻之一,至少有30万名婴幼儿受害,其中6名患儿死亡。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