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6月17号报道,目前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规范,并上报国务院等待审批。早在2005年,中国信息产业部就曾计划启动手机实名制,以遏制泛滥的广告短信骚扰和涉及手机的犯罪行为。报道指出,目前中国各地都能买到不需提供身份证件的手机号码。中国手机市场的恶性竞争、混乱无序,导致垃圾短信大量产生。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认为,手机实名登记制度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
“ 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就不能推行手机的实名制。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公民出示身份证,这个应该有明确的条件,不是随便一个部委就可以规定的。手机实名、包括上网实名啊,开博客的实名,这些实际上都要依照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问题。这个一定要慎重。”
报道引述中北京法律学者郝劲松的话说,现行中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对于公民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申请出境等情况有明文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才有规定居民出示身份证的效力,而公安部、工信部等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因此通过部门规范推行手机实名制很难找到法律依据。北京的《新京报》日前报道,北京市公安局为加强对互联网的防控,将实行网站主办人、编辑和版主的实名登记制度。北京市副市长蔡赴朝表示,将对北京全市超过37万个网站,建立网络管理数据库,并探索网络文化法人准入、职业准入和岗位准入制度。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昝爱宗认为,在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本已缺乏合法的保障,政府的诸多“实名”管理措施,应先从官员的“实名”公布财产入手,作出廉政范例:
“在中国没有法律保证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匿名啊利于公民的表达。本来就没有言论自由,如果都实行实名制那就鸦雀无声了。让13亿人的身份证都登记,13亿人的言论、嘴巴你都管了。你要如果真想实名制包揽一切,可以先从你当官里头的7千万的党员的领导干部里边,先把他们家庭财政公开一下。老百姓看见当官的都透明了嘛,老百姓透明也可以呀。这样是先从当官的抓起,先让当官的财产实名一下,然后你再推广老百姓的言论实名或者手机实名。”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表示,虽然实名制措施的初衷,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短信对用户的骚扰,但行政部门必须避免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受到侵犯:
"虽然有一些措施象手机实名制呀,它有可能会减少某一方面的犯罪包括短信的骚扰。但是,即使有这种效果,那也不能够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政府一些部门一意孤行违背宪法的规定来推行这个实名制的话,付出来的代价是法律受到侵犯,更多的人对法律失去信心。"
有中国媒体指出,从近年实施的自行车销售实名制到存款实名制,虽然初衷是为了预防犯罪,遏制腐败,但由于执法监督不力,诸多实名制事实上已名存实亡。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