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反死刑日”。一直关注死刑案件的北京兴善研究所,星期天原打算召开研讨会,讨论关于死刑案件。但由于异见人士刘晓波获奖后,警方高度严控民间的聚会,因而研究所便透过网上呼吁外界关注。该研究所主要关注几类死刑案件:被冤判、错判的;涉及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足或程序有重大瑕疵的;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被告人可能是精神病的;已被执行死刑,但很可能是冤案、错案的。该研究所成员,维权律师滕彪向本台表示:“死刑实际上是一种非常落后的刑罚,是一种野蛮的复仇观念的产物;另一方面,国家也没有权利去剥夺人的生命,国家是以保护人的基本权利为目标的。死刑的威慑力其实也是不存在的,实际上是被虚构出来的。根据很多的统计数据表明,一个地方在废除死刑之后,暴力犯罪及严重犯罪并没有上升,有些地方甚至还会下降。”
滕彪表示,中国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属于国家绝密。估计在2007年之前,每年1万人左右,2007年以后有所下降,但每年实际执行人数,估计为全世界其他国家执行死刑人数的总和的十倍以上。兴善研究所的顾问之一,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告诉本台记者,在中国目前法律体制不健全下,当局更有必要废除死刑。“我觉得从中国的情况来讲,冤案是很多的,一旦实施,死刑人的生命就没有挽回的可能了,这些人连昭雪的可能性都没有。我觉得在中国司法不公正的情况下,不久前(被重庆公安视为黑帮的)樊其航被处死刑,律师已经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再去核对证据,因为如果是通过酷刑取得的证据,应该是无效的,但他们却在如此情况下就迅速执行了死刑。”
根据大赦国际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至少2010人被执行死刑,7500-8000人被宣判死刑; 2008年,至少1718人被执行死刑,至少7003人被宣判死刑。但大赦国际特别强调,实际执行人数要远远高于这些数字。据统计,全球197个国家中,目前已有140个国家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
法律学者崔敏教授曾说,中国某些中等城市,一年处死几十人。而中国地级市283个、直辖市4个,每年执行死刑很可能超过一万人。
欧洲联盟与其会员国都坚决反对死刑。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表示:“取消死刑是一个国际的趋势,是人权发展的时代潮流,各国都在争取取消死刑。中国大陆对死刑规定特别多,而且特别严重,最近不久前修改的《宪法》已经将一些不必要判死刑的罪名取消,所以可以看出来,在中国大陆对死刑也是逐渐取消,也是逐渐朝废除方向去走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