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记者孙林头写“冤”字受审

曾为美国中文网站博迅网提供稿件的江苏南京记者孙林被捕已有一年的时间,官方指控他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使用枪支”。最新消息显示,星期五,孙林案首次在南京一家法院开庭,孙林头写“冤”字出庭。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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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2岁的孙林2006年10月成为美国民间中文网站博迅网特约记者,以孑木的笔名在博迅网上多次报道南京和扬州等地的暴力拆迁事件。2007年5月,孙林和他的妻子一起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逮捕。美国博迅网主编韦石先生了解到,孙林星期五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出庭时,向外界传递的信息是他的案子是冤案:

“刚出庭时,孙林的额头上写着一个冤字,他穿的马甲上写着一个冤字。开庭不久,下面有个领导递条子给法官,法官宣布休庭,可能中间做了一下孙林的工作。额上的冤字后来的时候就不见了,也穿一件衣服。”

韦石先生说,孙林的律师莫少平先生出庭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是扰乱社会秩序罪。2004年2月份,南京园林局有一个花卉市场的拆迁项目,孙林参与是因为他们园林局集体决定,有正式合同请他出来协调拆迁,因为当时有几个钉子户。莫律师认为园林局雇佣他,如果有什么过失的话,整个过程应该是园林局负责,不应该是孙林负责,况且整个过程也没有发生什么冲突。运动用的气手枪在中国不允许个人使用枪支,但是警方指控的枪支都不是从孙林家搜出来的,是从四个人不同的地方搜出来的。当事人说是孙林给的,其中两个人孙林根本就不认识。”

据孙林在博迅网上公布的个人简历,他出生于老红军家庭,当过兵,加入过中国共产党,72年因为阻拦公安打人,在南京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79年江苏警方以“错判”的名义将他释放。在担任博迅网站特约记者前,孙林曾在南京电视台,南京《今日商报》等媒体工作。韦石先生分析说,南京警方将孙林诬陷入狱,就是因为孙林为博迅网提供大量报道:

“孙林给博讯发很多报道都是关于维权的,比如说拆迁、执法打人。他提供的这些报道都有照片和录像,说服力比较强。去年3月,他给我们报告南京公安打人事件以后,没有几天警察就找上他,不让他为博讯报道。我们坚信他们是找借口打压记者。”

2007年5月21号,也就是孙林被捕前9天,他还在博迅网上发出题为《扬州17日强拆现场,女士被烧伤》的报道,报道包括拆迁户的照片和呼吁书。扬州因拆迁无家可归的胡金榜先生当时曾接受孙林的采访。胡金榜星期五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把孙林称为“一个主持正义的人”:

“人家主持正义,让事实说话。他们太不象话了。”

韦石先生透露,孙林案将于6月15号宣布结果,孙林的律师对判案结果不乐观。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