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转载:网民为吴英作曲 《吴英案VS杀贪官》 (网民天空提供)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周三对浙江女富商吴英集资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法院裁定吴英于2005年5月到2007年2月间,在社会利用民间集资的形式开展集资行为,获得7.7亿元,而后有近4亿元无法归还。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在互联网上引起很大争议,反对处死吴英的人认为这是一起经济犯罪,没有命案。星期四中国网络间发起一场救人行动,网民希望当局枪下留人,勿滥用死刑错杀一人,并要求严惩涉及此案的官员。
维权律师马纲权星期五向本台表示:我认为在中国对于经济类的犯罪应该非常少,严重暴力犯罪才比较适用死刑,在中国要是说完全废除死刑,又有点脱离了中国的国情,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思想,要想废除死刑,是不太符合中国的国情,我相信现在也在不断的进步,应该也要严格的限制,除了暴力型的犯罪可以适用外,其他的比如经济类的犯罪我觉得不适用,因为经济犯罪社会危害性比较低,所以我觉得他这个案件不应当使用死刑。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法人代表,2007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案件历经两年之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去年1月吴英不服结果,提出上诉,案件于本周三二审开庭,驳回吴英提出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星期四中午新浪微博中有网民发起《你认为吴英是否当判死刑?》的投票,但当天晚上遭到新浪方面删除。知名地产商潘石屹和互联网领军人物李开复,都在微博中表示吴英罪不至死,多条支持吴英的微博也遭到删除。
凤凰网星期四也发起一份调查投票“亿万富姐吴英案二审被判死刑,你认为刑罚重么?”投票共超过40万人投票,投票分为4个单选项,包括:过重,罪不至死;和不重,应当判处死刑;与吴英无罪;以及不好说,其中认为罪不至死的多大64.8%;认为应该判处死刑的占21.3%;吴英无罪的占10.8%不好说3.1%。网民质疑刘志军、赖昌星等巨额贪腐案件都未被处以死刑,吴英处以死刑根据何在?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律师团团长武绍智在新浪微博表示,“经济犯罪应免死刑,即废除死刑。吴英被判死刑是执法理念僵化的再次体现,也是既得利益集团暗流涌动的结果。既得利益是暗流,最高法院应明镜高悬,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纠正错误的判决结果,撤销吴英死刑,归还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河南从事法律工作的段先生告诉本台记者:因为这个案子还涉及到吴英揭发了许多腐败官员的事情,甚至其中已经被证实当地官员被撤职了,这很可能与吴英的案子有直接的联系。另外可能还存在司法不公,以及包括集资诈骗,这个案子牵扯到许多可以检讨的地方,如果被维持原判的话,这就对于一些问题的探讨就截然而止,身为大众,当务之急就是大声齐呼,就是简单的四个字“刀下留人”。
除了死刑之外,民间集资的合法性一直以来都颇受争议,有专家学者认为这不应视为非法。民间集资主要出现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带,其行为也被视为一种投资,和短期借贷,但长期不受到官方认同,并强烈禁止以“会”或者“入会”形式开展此类集资活动,“会头”跑路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官方对于这方面的立法一直是空白。经济学家茅于轼质疑,当局的「非法集资」定性是否正确,他认为自由市场下谁都有权利集资,诈骗是犯罪,但借贷是合法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