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员工索要福利未果 社保被指有制度性缺陷(图,视频)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一位退休女员工因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缴足保险金,而不能享受全额退休待遇,她多次向公司索偿却毫无结果,她就此将平安公司告上法庭。有中国律师表示,目前中国大陆职工福利制度不完善,呼吁修改法例。

0:00 / 0:00

视频:受害者控诉平安保险公司(记者心语拍摄)

位列世界五百强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退休女员工刘幼林因单位1999年到2002年期间未履行义务为她缴纳社保,导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减少,经过多次求偿都未获结果,近日她将平安公司起诉至法院。案件二审4月17日在深圳中院开庭。

庭上平安公司法务代表律师却要求驳回刘小姐的诉讼请求,称“2002年11月已经为本人办理过了社保,不属于从未办理范筹”但庭上也未对刘幼林提及的相关“未缴足”的问题作出回应。直到周四法庭一直无宣判结果,刘幼林于是主动向媒体披露案件细节。

她星期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2001年8月,我发现了以后,我就找平安公司去解决,但是平安就说我少给你交了五万元钱我就赔你五万元钱,但是社保就跟年纪一样增长是国家给我的福利,数额是相当巨大的,比如他少给我交了五万元的话,将来不算通胀系数和复利增长,起码得到都是六十来万,如果说活30年,复利增长和通胀系数加进去的话要变成一百多万,我就不同意他这个方案也都不解决,他们说只能给你这么多,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们就说公司没有先例,那我就说没有先例的话我就弄出个先例,总不能说你伤害了我的利益就是应该的,当时我就跟我们人事部的周雅琴说弄个先例出来,结果他们律师一来,就要求法庭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平安公司另一名即将退休员工汤小姐也告诉本台记者:我身上也是有这种情况,交保险金他们年限都没有给我们交到,比方我是95年工作的他们98年才会给我交,这种现象在老员工身上蛮多的。

平安公司旗下的平安保险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成立于1988年,业务不仅涉及保险,还有金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

本台记者随后致电平安集团总裁马明哲的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樊刚查询:

记者:他们就是反映说你们在帮他们交保险金没有交足年限。他们也提供了相关证据。请问下公司对员工的反映有没有什么意见?

樊刚:我没有听说这个事情,所以并不了解情况。

记者于是再致电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周雅琴询问,她回应表示:每个员工当时都有不同的情况,比如深圳的有的是本地户籍,有的不是本地户籍,这里的原因也有很多,有的是个人原因,从公司角度来看,之前的社保的缴费不像现在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公司的态度是没有缴纳的这一部分公司是可以补偿给她,我们是希望给她去补缴,但是,现在深圳社保局的规定是不可以补缴。我们也希望能够缴到社保局按照正常的标准发放她的退休金。

目前社保中的“五险一金”属于强制性的福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其中的养老、医疗、失业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不同的比例分别缴纳,也就是说员工按照工资比例交纳,受雇公司也有义务交纳其余部分。根据《社保法》目前中国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都为单位21%,员工8%;医疗保险单位也有9%,员工2%加3元。

对于平安保险的回应,广东律师唐荆陵告诉本台记者:这个就属于公司方面的一个谎言,早在许多年前中国推出社保制度的时候,也就开始了流动劳工,农民工进城的时代,后来社保的制度建立了,企业跟政府有一个默契,政府也不会让企业真正执行这个法律,企业也不会真正去交,双方也就达成出卖职工利益的默契,如果在20年前去投诉的话政府是不会帮你的,即使今天你交了保险金后,你返回到家乡也是不能用的,这个处于整个制度性的缺陷,资料不齐完全是谎言,是有意不交,职工过了几十年来讨这个旧债,政府也不认这个帐。

《新华社》星期三的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推进非现场监督和网络即时监控,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研究,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切身权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