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上海市政大厦前非常热闹,上午十点多,数十名经租房业主用高音喇叭喊上海市房地局局长庞元出来接待,并高呼口号“反腐败,捉贪官!抢房子,不要脸!”等,之后迅速涌上20多名警察和便衣,阻止他们站在政府办公楼前。最终并没有领导接待和聆听他们的诉求。
请愿者之一陈先生当晚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上海经租房主集体维权讨房团的行动从五一至今已经开展了184天,他们呼吁政府还富于民:“现在就是老人维权一群人吧!今天还是老样子,提要求想感动政府,能解决这个问题。184天,从今年5月1号开始,大概群体上海常来的50多人,全国算起来大概上万人吧。效果方面,现在是政府都知道,但要他退房他现在理念有问题,是要国强民穷而拒绝纠正。”
知情者将现场照片发给了本台。可见“讨房团”成员多是花甲老人,他们拿着各式各样的标语牌和横幅。
全国经租房主组织的“讨房团”人数过万,在各地不断有请愿活动。就在两天前,浙江台州椒江区的经租房“讨房团”二十多人人也去了请愿,并在区政府大门前打起横幅。当天的参与者之一周三告诉本台他们将每周都去请愿,直到政府回应为止:“他们就是推托。我们忍无可忍了,就打横幅去了区政府。20多人只是小部分,椒江的房主有两三百人,再这样,我们每个礼拜都要去的。”
1958年,中国政府规定面积达180平方米以上,以及出租的非自住房产,需交政府房管部门统一管理安排租户,租金由政府和产权人分享。文革结束后,除了广东、福建等部分省市将这些49年以后获得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归还给了业主,其余大部分的省市没有这么做。
经租业权人以及他们的后代称,姑且不论58年的政府命令是否合法,当年签订的协议也只是委托国家协助经营租赁而已,产权并没有转移,因而他们不断上访、投诉,各地政府或逃避或敷衍,总体来说离经租房主“还房”或“以市价赔偿”的要求甚远。在物权法颁布实施后,要求解决经租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上海的陈先生说:“我们现在继续上访,要他改变以前的错误。以前社会主义改造拿走老百姓私人的房产是错误的,既然我们已经改革开放,走向国际了,你还像以前把老百姓利益掌握手中不还给老百姓是不行的。”
台州椒江那位经租房主说:“我们被他们拿去房子已经50多年了,为什么?真正的房主没房住。我们不去要的话,他拿去的东西不可能自动还给你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