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血浆经济”受害者田喜被当地检察院控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周二上午进行一审,数十名来自各地的支持者和法律界知名人士到场旁听,希望法院秉公办案。现场消息说,约三十名声援者被当局要求脱下写有支持田喜的T恤衫后,获准旁听。但部分在法院外留守的声援者遭到不明身份者的骚扰。专程前往的独立制片人何杨留在法院外,他告诉记者:“有一帮不明身份的人抢我的明信片,因为我们写给田喜的明信片,还有打印的纸上标语,就是‘田喜你妈妈让你回家过中秋节’我们打出这个标语的时候,这帮人就冲上来了,就来抢了,还要抢我的摄像机,慌做一片,然后法警出来就把他们赶走了。他们在法院外围一直在监视我们。
记者:您估计这些人是什么人呢?
回答:这就是政府花钱雇来的,一天几十块钱雇来的当地的农民吧。
手被抓伤的高建说:“伤在手上,因为他当时在抢何杨的相机,然后我就用手挡两下,被抓了两把。”
庭审由上午9点至12点多,双方控辩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田喜的辩护人梁小军律师走出法庭后告诉本台,为田喜做了无罪辩护:“无罪的理由第一,按照法律规定他不构成犯罪。他前三次(损坏公物)行为,(公安)已经给他一个行政处罚了,后边这两次数额非常小,不应该把这五次累加,再进行一个刑事处罚。他这五次累加一起也就四千多块钱。”田喜在庭上一度用黑布帮在头上,表示抗议,后被法官制止。
起诉书指田喜自8月2日到17日,五次毁坏物品,构成多次毁坏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8月23日被新蔡县公安局逮捕。梁律师认为,在法庭上“焦点问题就是有些证据,是否是确实充分的,另外一个就是‘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是否在这个案子中得到体现。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必须三次以上,数额在五千块钱以上,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这个罪名。但是现在看检察院提交的这个证据来说根本构不成的。”
田喜的父母亲都到场旁听,田父说,儿子毁害物品“事出有因”,“他(田喜)是被我们县委书记发短信说让他回来给他解决问题,县委书记约了他两次见面,结果县委书记到了约定的日期不见了,田喜又等了他一个星期。到了这个星期他又去见他的时候他又不在。田喜就到了县人民医院找了院长。院长就说‘我不跟你谈,与我无关’,田喜就一怒之下把他办公桌上的东西推到地下了。”
中国的法官在庭审中,限制被告和律师表达意见的情况屡屡出现,这种情况也发生在田喜案中。梁律师说:“辩论的时候受到打断,因为我们想谈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背景,田喜作为受害者是由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背景决定的。我们在谈背景的时候法官不允许我们说,他说‘你只谈这个案件事实就可以了’。田喜辩护也有被打断的时候,有的时候他情绪比较激动,当他听见不实之词的时候,他总是及时的做出反应。”
参加旁听的许志永博士对这次庭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庭审的过程来看,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觉得田喜应该是无罪的。因为关键的几个点就是说,他一共砸了五次东西,前三次其实已经行政处罚过了,后面两次数额也比较少,实际上田喜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从田喜本人来说,他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来承担代价,他是有意的,因为他觉得他不能一辈子走在上访的路上。”
据在网络流传的两份当地政府文件显示,田喜一直是“稳控对象”,该份7月9日由镇政府发出的文件写道,田喜给当地政府带来很大的不便,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打击。另一份3月发出的文件称,对田喜实行“包案稳控”措施。
对此,梁律师评论说:“政府把田喜当成一个稳控的重点了,让公安介入收集证据然后打算通过什么手段把他稳控在当地,但是怎么做,估计当时他们也没有想好,现在他们正好抓住这一点。”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