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一,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表示,中国农民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造成了很大问题,这些问题和中国的制度有关。新京报报道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透露,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如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去年,沈岿和其他五名学者向人大常委提交对拆迁条例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公民建议,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新京报引述沈岿的话说,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把制定具体规定的权力下放给国务院,但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和补偿,将会另外订立新法律。
在中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近年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步伐加快,政府强行征收农地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
美国某投资顾问工作的丁博士认为,中国拟对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是一个积极步骤。
“为了保证房地产盈利的话,有大规模的征地是不可免的。这必然会导致农民失地,他们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说有一个立法,虽然我不是看好说立这个法真的有实的改变,至少有的学者在这个事情上能够发出点儿声音,能够去呼吁立法的话,至少是一个好的方向。”
丁博士表示,对集体土地强迫征收导致问题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郊区人口密集的地方,城郊农民失去土地,也失去了工作,同时缺乏社会保障,因此对社会的冲击和影响较大。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中国媒体表示,集体土地的征收,在程序和补偿方面,应该比国有土地征收更为严格。鉴于近年地方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常用公共利益的说法,马怀德认为,新的立法对所谓公共利益进行详细的区分,使其具有更大的操作可能性。
美国南卡罗拉纳州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表示,土地和房屋,是民众拥有的主要资产,中共建政之后,也一直在土地上做文章。
“中国的土地当年从暴力拿走,后来又分下去,又拿回来,这已经折腾了很多次。它每次折腾一次的时候,实际上政府里面或者当官的有权力的人里面就从中得到一份利益。中国如果不把土地的产权的问题真正落实到土地真正私有的话,这个问题我看就很难解决。”
但谢教授也认为,在目前中国司法并不独立的情况下,订立新法律未必有任何效果。
“中国就现有的法律从《宪法》到《刑法》,所有的法,现有的都没法执行,政府和法律不能独立,政府垄断的问题。现有的法律都不能执行,你再立更多的法,这就是自欺欺人的。”
最近十年以来,中国各地方政府的财政主要依靠土地出让,而出让的土地大多是靠以低价补偿为代价从市民和农民手中强迫征收。谢教授认为,这种土地财政的局面不改变,北京即使订立法律恐怕也难以有效执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