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北京的人民监督网是中国大陆公民监督官员腐败问题影响较大的一个民间网站,该网站负责人朱瑞峰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他的网站因报道湖北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的腐败问题遭封杀,他还受到通知说,服务器要开通请人民监督网联系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今天下午,我的服务商是万网的,给我来了个电话说‘新闻办通知叫把你的域名给封杀了。’他就是要把我的“人民监督网”这个网址给封了。我问他,是国务院新闻办?还是北京市新闻办?他说再告诉你。我说封杀必须要拿出依据来,不能你说了算,要是国务院新闻办,我也要一个公函,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的,我也是要看到公章。公函要给我看,要是没有公函,我就马上起诉你。他就发了个邮件给我说‘现在因为你从事敏感信息服务,已经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勒令关闭’。”
朱瑞峰说,今年2月2号,北京某部门的个别领导充当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的保护伞,勒令人民监督网删除“江西一投资商被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民“治”的人财两空”一文,遭到人民监督网断然拒绝,
“2月2号18点04分,他们新闻办要求我删除这篇文章,当时遭到我拒绝。最后,他们用黑客攻击,我通过技术处理,攻击不了了,这次他们就用迫不得已的办法来关闭我们的网站。原来从来不关闭,只是要求删除一篇文章遭到了我的拒绝,就报复我。”
朱瑞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5条也明确规定: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收并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监督。他表示,他愿意为他刊登的揭露腐败的文章负法律责任,
“法院起诉我们,我们法庭上见。很多反腐败网站都被取消了,我是从来都没被取消过,这次可能把他惹恼了。”
北京理工大学的胡星斗教授说,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对人民监督网的封杀,违反了中国宪法,
“封杀、封锁、网络屏蔽,我认为这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手段。如果市委书记没有腐败,可以去起诉这个网站,行使你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但是,不能够去动用公权力来对揭露腐败、揭露黑暗的民间网站进行打击或者是屏蔽,这就涉嫌动用公权力谋私,动用公权力来为自己掩盖腐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