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女士在写给吴邦国和贾庆林的信中说,她曾于2007年10月发起1万2千多人向中共十七大联名上书,建议改变信访制度,废除劳动教养,释放被劳教人员,结果劳教制度没有废除,她自己反被抓进劳教所,遭受有辱人格的非人性待遇和酷刑长达一年半。刘杰于2009年4月获释。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说,他知道刘杰的冤情:
“刘杰这位女士我认识, 她是在黑龙江农垦的一个妇女, 她当时的权益受到损害,多次上访始终没有结果。并且多次被打、被抓、被拘留还劳教。”
李和平律师对中国当前实施的劳教制度作了简略介绍。他说,劳动教养管理条例是非法的、无效的:
“这个劳教它是一个行政处罚,国务院有一个《劳动教养管理办法》。这个《劳动教养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己定就可以把人劳教一到三年,还可以延长一年。 但是现在这个劳教的人员比例还是很大的, 但是他们现在也有一点改变。这个改变公安内部讲就是说劳教的期限可以短一点, 现在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两年。还有另外一个发明, 就是“所外执行”, 不再放到劳教所。劳教制度本身是违反中国宪法的, 也违反立法法的, 它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东西,所以说《劳动教养管理条例》是无效的。那么如果根据一个无效的条例把某人剥夺权利,那么这在中国的法律上就是非法拘禁。并且它把劳教人员集中在劳教所里面强迫劳动。这个里面说的不客气的话,这也是一种从苏联搞过来的奴隶制度的一种残余,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有这种制度。”
李律师说,政府一度酝酿废除劳教制度,但至今未果,原因是执政者思路有问题:
“因为以前中国的执政者认为国家的这种专政机关要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啊,一些他们不喜欢的人都应该关起来, 国家就应该实行一种镇压功能。中国政府酝酿了好长时间也想废除,如果不废除,民愤实在是太大。”
旅美人权活跃人士刘念春说,中国的劳教制度与其政治体制和人治的需要相适应,所以劳教制度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被废除:
“因为劳动教养特别适合于集权专制这个体制,集权专制就是人治, 它说话就是法。劳动教养就是符合他们的意愿,这直截了当。你别的要经过法啊什么的, 然后还得对簿公堂,太麻烦。这个直接就是抓进去了, 公安局不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不同意,它就是完全可以自由处置了。一遇社会动荡、运动, 它都可以通过劳动教养, 叫一批不同意它意见的人,把一切的不稳定因素都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
记者: 劳动教养制度将来会不会取消?
刘念春:“不会取消!它这样的话得心应手啊, 教养它实际上比监狱里边(我做过监狱,也在劳教场所呆过),劳教场所比监狱有更多的随意性,可以对劳教人员采取任意措施。”
刘杰在给吴邦国和贾庆林的信中呼吁杜绝截访,“把截访资金作为解决上访问题的经费,彻底解决冤假错案”。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