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本周出台新规,要求微博用户进行实名注册,网名则可以自由选择。换句话说,微博用户在网络管理者那里登记的名字必须是真实姓名,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后面则可以署笔名。广州、深圳等地也有类似新规。当局制定这项新规,据称是为了打击互联网虚假有害信息。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表示,规定微博用户进行实名注册未必合法:
“微博就是公民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在网上传播,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公民自己办了一个小杂志或一本小刊物去传播,这种情况下公民有权用自己的真名去做、去办一个刊物或写一个小文章,也有权用笔名去写这样一篇文章、做这样的刊物,我觉得都是可行的,法律也没有禁止这样做。根据现代法律理论来讲,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自由,而对于法律没有授权的,对政府公权力来讲都是禁止的。从这样的角度来讲,限制公民发表言论的这样一种官方决定本身没有得到人大授权,没有得到法律许可,这个规定本身是错的。”
李律师表示,在一个公民社会,个体公民的身份和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重要:
“还得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公民写个文章出来或微博、小杂志出来了,政府要求公民把自己的身份公开,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公民的信息公开是非常次要的地位,最重要的是政府的信息要公开,包括政务公开,这是第一;还有政府官员财产状况及子女就业情况公开,这也是在公民社会里非常正常的。但在中国大陆恰恰是弄反了。把这种不重要的民间可以不公开的微博的身份地方政府要他们公开,我觉得也不够恰当。”
这位律师表示,从技术上来说,微博用户即使不进行实名注册,其真实身份仍是可以排查出来的。当局之所以要求实名注册,是为了对微博用户施加心理压力,让他们在发言时自我审查:
“第三点我觉得的从中国大陆的实际情况来讲,现在很多人因为在微博上发言被抓,前一段一个人不敢在自己本省内写微博、发帖子,跑到外省去发。本省的警察又跑到外省给他抓起来,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很多公民心里面有一种恐惧感,不敢把自己的真名写出来。这里面实际上任何一个微博只要你在网上发言,你的真实身份都是可以查得出来的。但是一般的公民他们不知道有这一层,他们认为自己写个笔名警察可能就找不到他,他心里有一种安全感。他就敢于说话,实际上这种安全感是不存在的。实事上是不存在的。原来中国移动的董事长在达沃斯开研讨会的时候说‘你只要用手机,你是谁?你在哪里?你做什么?我们都知道’。但是地方政府为了想让公民发言少一点,或者有一定的自我审查,就要求他们实名。用实名可能使一部分人不敢说话。使网上的信息量减少。”
李律师表示,微博所在互联网网站都有很强的链接度,即使有虚假信息也很快就能被博友揭穿。
美国侨界知名人士张闻选博士表示,互联网讯息的传播对一些穆斯林国家的改朝换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当局不希望在中国看到这个情形:
“你看在穆斯林国家最近出现的毛病,主要是因为这些原因。中国政府是这么想的。”
美国罗彻斯特理工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朱永德表示,利用微博造谣诈骗的当然要予以查处,怕就怕那些没有造谣、而只是发表了批评政府言论的人也遭查处:
"有人用这个方法造谣、欺骗。这个是实事。这个是有的,这是避免不了的。但就是没有微博,普通的邮件、普通的电脑它都可以同样造谣跟欺骗。造谣和欺骗无论用不用微博都是一种不合法的手段。这个是可以被制止的,可以被惩罚的。但这个是不是限定在微博上面一定要有名字的原因呢?这就很难讲了。在微博上如果发现有造谣、欺骗可以惩处。但是你要以这个理由人来要求人把名字公布的话,那你坚持几乎所有的交流和通讯的方式不用讲已经包括在里面了。不造谣对政府不利的,你也可以用这个作为证据而去惩处。这就是侵犯到言论自由里去了。在中国因为网上的言论自由,所有反对政府的很多意见都可以发表了。所以,虽然报章、杂志、电脑、电视还不行的话,要把这个再限制的话,那么言论自由在中国的发展就非常困难。"
据估计,中国约有三亿微博用户。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