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林因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呼声于三月被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事件引起国际舆论的关注。九月十九日,杨春林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三天被悄悄地送到该省的香兰监狱,事前没有通知他的家人,事后更不让家人到狱中探望。
他的妹妹杨春平星期二向本台说,杨春林的儿子杨卓上周五到原本关押杨春林的佳木斯看守所探望父亲,向看守所订饭盒时才被告知父亲已经转往其它监狱服刑:
我们不知道。(记者:是联系不到你们吗?)能联系到,应该是能联系到,我们家的电话他们都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通知我们家属。我哥的孩子就是上周五去看守所去订饭,订饭的时候订饭那人告诉他,说犯人已经转走了,九月二十五号。(记者:这个消息有向有关当局证实吗?)证实了,就是香兰监狱,我们去了一趟。
不过,家人赶往香兰监狱探视时,却被通知,新转来的囚犯一个月后才能获得与家人见面的机会:他们说有这个规定,说是一个月内不允许家属见面,唉,打算过完节再去看一下吧。
杨春平又向记者说,二十二日家人也曾经再到佳木斯看守所要求见杨春林,可是看守所人员传达说,杨春林本人除了律师之外,谁也不见,而辩护律师李方平远在北京,尚未决定是否去见,而且一时之间也很难赶过来亲自探视:
记者:当时可以探望吗?
杨春平:不可以,当时就是去看守所探望,去了之后,他们说我哥不见我们,具体什么情况我们也不知道,应该判决下来之后,应该是允许我们家属见面的嘛,但是里面传达说我哥不见我们,他说那个除了律师谁也不见,说我哥说的。
家人表示,自从杨春林被逮捕至今,除了在庭审时匆匆见他一面外,至今从未正式会面。
记者致电李方平律师,可是电话十分繁忙,一直打不通。
另一位熟悉杨春林案的维权律师江天勇说,监狱自己的规定,不准家人探望囚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甚至是不合乎人道的法做法:这种规定显然我觉得是不合法的,而且这种规定往往不仅是监狱的探视规定,很多看守所和监狱都有其它的规定,但这种规定显然和中国更高层的法律是相冲突的,或者是监狱里面的人员,为了阻挡、阻止一些正当的要求,当时就随意地编造,也可能是有这种规定,但这种规定我觉得是违法的。
佳木斯工人杨春林为了帮助富锦失地农民争取人权,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口号,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被公安抓走;八月十三日被正式逮捕。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九月十九日二审被维持原判。
对于杨春林的判决,家人表示对中国政府的法治已感到灰心,不愿再伸诉。
江天勇认为,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经常代犯人传述话语,而不让犯人与律师或家人见面,是置大陆司法公信力于不顾,上海杨佳杀警案、北京叶国柱案,以至现在的杨春林案,这样的审讯过程将来都可能成为国际笑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方华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