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在美国被控偷税漏税和洗钱

中国知名电视导演英达,在美国被控偷税漏税和洗钱,2月16日与美国检方达成认罪协议。案件预计将在5月宣判。媒体曝光的司法文书显示,英达把46.4万美金先后50次存入在美银行账户,每次存钱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以规避美国法律的大额存款申报要求。

北京《新京报》警法组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2月24号发布美国检方对英达的指控书及英达的认罪协议,两份文书都加盖有美国联邦司法部公章。曝光的司法文书显示,现年56岁的英达是中国公民,他在中国工作、获取报酬,并在中国境内将存款兑换成面值100的美元。英达的妻子和家人居住在美国,英达本人经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往来,并在2010年3月到2011年12月期间,通过每次随身携带3万到7万美元的方式,把共计63万260元美元带入美国境内。在2010年3月之前,英达对携带美元入境的行为没有申报过。2011年8月左右,英达和家人从伊利诺伊州搬到康涅狄格州的法明顿。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间,英达先后50次,把共计46万4千美元现金存入了他和妻子位于美国4家银行的6个联名帐户,在存入现金时刻意将每笔交易控制在1万美元以下。

美国检方指控,英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受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应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TransactionReport)。

关注该案的美国纽约执业律师叶宁2月24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他每次存不到1万块,分50次存入,这种行为可能是因为他对美国法律一知半解。其实这种分几十次,每次比1万块少一点,比如每次存8、9千,这种行为是最容易被联邦政府盯上的。”

《新京报》警法组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发布的消息显示,英达已在今年2月16日签署了认罪协议,和检方达成和解。英达放弃了庭审机会,对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这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合200万人民币。

报道称,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法院将于5月11日对此案作出宣判。根据之前的判例,英达所涉罪行的最高刑期为10年,最高可处罚款50万美元。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可以在其监禁期满后,给予最高3年的带监视的假释。如果期间违反了相关条款,将再监禁最高2年,且之前的假释时间不计算在内。

叶宁律师对此表示,

“在实践当中,一般法官会很尊重认罪协议。但是法庭是可以不接受认罪协定的,法庭不一定必须要根据认罪协议来判。”

网络公开资料显示,英达毕业于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及密苏里大学戏剧表演系。他曾执导电视剧《我爱我家》、《闲人马大姐》、《东北一家人》等,拥有较高知名度。他还曾在冯小刚的多部贺岁喜剧中出演角色。

(记者:林坪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