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法院拒绝立案

福建霞浦县一个住宅小区的5栋新住宅楼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业主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开发商,却被法院拒绝立案,引起舆论关注。

在北京出版的《经济参考报》星期五报道说,福建省霞浦县海滨花园小区A区5栋住宅楼,每栋15层,共有成套住宅375户,总建筑面积为50541平方米,开发商为福建省霞浦县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动工建设,2010年12月20号开始陆续交房。不少业主在装修期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得不终止装修,已经入住的也胆战心惊。有业主还反映,今 年1月,该小区还出现了装修工人被墙体内隐藏的导爆管炸伤的怪事。不过,霞浦县纪委提供的档案资料显示,海滨花园小区房屋在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环节,不论是该县建设部门的质检站,还是该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都作出了质量合格的结论。

现在美国纽约的项小吉律师对此评论说:

“第一个问题可能涉及到政府责任问题。一个建筑的验收不管是桥梁也好、民用住宅或者是商用建筑,它最终投放使用的时候它应该有一个政府有关部门的基本验收。它有一个许可证,否则它对社会公众会造成一个极大的危害。”

谈到中国的豆腐渣工程,德国多德蒙特大学国土规划专业博士王维洛表示:

“98年的时候,长江抗讯当时的九江大堤溃堤,当时说大堤里面没有钢筋只有竹竿等等。但是我查到现在我发现朱镕基所定义的豆腐渣工程九江大堤的溃坝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个人因为这些事情受到任何的行政处分,也没有任何人为这件事情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处理报告。当时这么大的事情它就不了了之了,那你就可以想象中国的豆腐渣工程为什么就会这么普遍存在和发展,而且越来越厉害。”

报道说,海滨花园业主们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以来,多次要求开发商给业主合理解释和应有赔偿,但开发商始终推脱,扬言说业主告到哪里都不怕。业主们在过去一年来先后7次向霞浦县法院提起诉讼,都被法院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法院一开始时说“上级领导交代不予立案,法院方面没有办法”,又说“业主提交的证据不足,立案没有充分的理由”。去年6月,部分业主委托律师事务所请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小区5栋楼进行质量抽查检测,显示部分房屋楼板“混凝土疏松、存在孔洞,不密实等明显外观质量缺陷”,“所测屋面板底侧钢筋多处区域存在明显的钢筋裸露现象,钢筋裸露区钢筋保护层厚度明显不足”等。对于这一鉴定结果,霞浦县法院表示,“江苏省检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不能做证据,还需要向领导申请是否能够立案”。项小吉对此评论说:

“它是买卖合同的纠纷。它是一个产品质量的纠纷。这种案子不应该有任何理由来拒绝立案。但中国的情况,你要是没有后门,你要是没权势的话,立案非常的难。 ”

报道说,海滨花园小区A区是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期开发建设项目的最后部分,开发商直到购房者支付完购房款了,才将房屋钥匙交给业主,业主无法提前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霞浦县工商局资料显示,海滨花园小区A区开发商福建省霞浦县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6名自然人合资800万元,在2005年1月底注册成立,该公司在楼盘售罄后就开始注销公司,目前公司大门早已被铁链紧锁,人去楼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