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华网2月23日的报道表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近年来为了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行为,制定了多项工作制度,包括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收押告知制度、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和在押人员体表定期检查制度等十项规定,目前根治牢头狱霸的工作已取得了明显进展。自2009年4月以来,全国看守所没有发生一起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事件。北京专业从事刑法研究的张星水律师表示,针对遏制牢头狱霸行为的努力不失为司法领域的进步:
“这是件好事,公布了中国官方的数据,这说明中国的司法在进步。对于在押人员、犯罪嫌疑人这个监管和监管水平在提升,是吧。所以我觉得说明中国在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意识在增强。我觉得值得表扬,值得庆祝。”
多年以来,在中国监管场所中屡屡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从“躲猫猫”、“洗澡澡”、“做噩梦”等等事件的曝光,围绕有关如何完善监所管理制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已成为中国法律界和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据中国媒体《京华时报》的报道,仅在2009年1至4月的三个半月期间,最高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厅就已接到涉及12个省份的看守所中,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报告共15人。死亡原因从“吃饭噎死”、“喝水呛死”到“心脏病”无奇不有,不得不令人对新华网的报道,有关无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调查和鉴定的公正性产生疑惑。另外,涉及未成年在押人员和服刑期间监狱犯人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也在中国的媒体报道中时有出现。北京的浦志强律师就监管场所出现所谓“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说:
“看守所里面的这种非正常死亡,可能刑讯逼供、体罚、或者是劳动以及牢头狱霸的斗殴过程中那都有可能造成。如果很多人都是自杀或者是‘躲猫猫’或者是其他的行为,然后导致这个身体的疾病或者非正常死亡。然后你又把它单独归结为牢头狱霸的这样的一些问题上,那我个人的感觉这则消息或者结论没有太大的说服力。所谓牢头狱霸的形成呢,它既有一个风格就是用犯人来管犯人。另外其实很多的牢头狱霸,他必须得到管教干部的支持才有可能保持这样一种地位。所以,我觉得在中国监管场所归公安部来管进行审庭羁押的情况之下呢他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据了解,中国公安部自2005年4月在全国看守所中开展勤务模式改革,以期提高看守所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并规定各地看守所如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除将追究相关民警的责任外,也要对主要公安机关领导实行问责。张星水律师认为,在提高监管场所的执法和管理水平同时,有必要对于现行看守所制度进行改革:
“在如何预防看守所、羁押场所这种非正常死亡的问题上呢能够加大制度性的完善和改良,可以仿效西方一些法治国家看守所的中立化,就是由警方转移到司法,就是看守所相对是中立的,有这个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对看守所进行管理。由公安系统移交到司法行政系统,对于看守所这种非正常死亡啊、酷刑这种现象可能是制度性的一个保障。”
新华网的报道表示,自去年6月公安部选择全国范围内的部分看守所实行对社会开放,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参观、采访,以建立警务公开制度和接受社会的监督。但是有评论认为,长期以来看守所中的“非正常”死亡如何定性?死者亲属对于官方的结论是否认可?除牢头狱霸之外,看守所警务人员有没有“非正常”行为?相关责任人在法律上又受到何等程度的处理?这些都是值得各界进一步探究的更深层次问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