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民林生亮疑因转发“郭文贵爆料”遭秘密判刑

日前,深圳公民林生亮因 “寻衅滋事罪”被法院闭门宣判,入狱1年零2个月。但有消息披露,林生亮因在网络转发涉及中共贪腐的“郭文贵爆料”而遭当局定罪。

“深圳大抓捕案“被捕公民王军的妻子严均均周二(12月19日)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披露林生亮被判罪成的消息。

严均均:他(林生亮)被关在(深圳)宝安的看守所,已经开过庭了,11月14号,判了1年2个月。

据了解,林生亮选择在庭上自辩,家属没有收到开庭通知书。他本月初接到判决书后,一位姓陈的律师朋友到看守所看望他。记者接触到陈律师,但他不愿意透露会面详情。

陈律师:其实我没代理(林生亮的案件),他家人也没请我,我只会见了一下他,从他口中知道他判了1年2(个月)。听说他要上诉,具体我就不清楚了。我不方便说。

消息指,林生亮有意提出上诉,但律师认为上诉作用不大。

北京维权人士李蔚表示,经济因素加上身边人反对也影响了林生亮的决定。

李蔚:林生亮说没有钱给这个朋友,这个朋友也可能不太方便代理这个案件。他亲戚说,他太太并不支持他(维权),所以也没有为他找其他律师。

从事财务工作的林生亮被视为活跃公民,积极关注“深圳大抓捕”以及“赣州明经国抗拆杀人”等社会事件。消息指,当局把他定罪是由于他破坏多辆自行车,在车身上涂上“上推特关注郭文贵“等字句。

李蔚:据我了解,他这个人应该是比较理性和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人,应该不会有意毁坏车辆。有人说,是不是车上写了字呢?可能遭到了官方的忌讳吧。

林生亮由今年5月底一直被刑事拘留,扣减拘留期,预计明年7月获释。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石山、何平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