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去年11月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按照法庭判决,他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被判杀人罪成立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共18大以来首名被判处死刑的高官。但是最近他的家人四处上访称,赵黎平在被调查期间屈打成招,是被冤枉的。
据美联社3月27号发自北京的报道,聚焦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赵黎平被判处死刑案。报道说,赵黎平的弟弟赵黎丰最近到处上访称,他哥哥的死刑案有冤情,他是在被双规期间屈打成招的。
就这一案件,本台记者从中文维基百科上获知,2016年11月11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名成立。法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黎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最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处罚。
赵黎平不服判决上诉。2017年2月22日至2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赵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北京的律师李长清就此案对本台记者表示,他对赵黎平是否是被屈打成招并不知情,但是中国现行的中共纪律检查机关的双规制度确实很成问题,
“双规制度游离于中国法律制度之外,没有任何监督机制。当嫌犯被抓后,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如果真的出现使用酷刑等情况,无人知晓。”
根据中国法庭公布的案情,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勘查杀人相关现场时查获了赵黎平藏匿的转轮手枪、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内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报道说,但是,赵黎平的弟弟认为,法庭公布的案情很多不真实。他哥哥在双规期间遭到严刑拷打,两年年之后他的双腕上还有很多疤痕。
北京律师李长清律师认为,
“现在有对双规制度进行改革的说法。但是,如果只是做表面文章,不让被告辩护律师进行正当的辩护,那样的变革只是徒有虚名。”
报道说,赵黎平在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曾卷入多起冤案,包括呼格吉勒图被冤枉处死案。2005年,赵黎平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数年之后,呼格案的真凶落网,但当年破获呼格案的“第一功臣”冯志明不仅没有受到调查,反而升职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当时赵黎平专门给他出过一份证明信,表示冯志明与呼格案无关。现在赵黎平的家人大呼赵黎平也是被屈打成招的,可见酷刑问题的严重。
就在中国,如何避免在办案中使用酷刑的问题,李长清律师说,
“只有让嫌疑犯在被抓后的第一时间,允许他和辩护律师见面。但是,目前双规制度中根本不存在什么辩护律师。”
报道说,赵黎平是中共18大以来,被中纪委宣布调查的第100只“老虎”。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被判杀人的案件。赵黎平也成为中共18大后首个被判死刑的落马官员。按照中国法律,二审为终审,死刑判决经最高法院核准后执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