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开始审理交管局长宋建国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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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法院开始审理前交管局局长宋建国受贿案。检方指控他10年间受贿2390万元,被告否认部分指控。有分析认为,目前中国大陆的贪官被抓了不少,但是却并没有建立反腐的长效机制,运动过后腐败可能更严重。

北京出版的《新京报》日前报道,5月25号星期一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涉嫌受贿2390余万元一案。被告律师称,宋建国否认指控中的一起涉及1530万元的受贿事实,被告及其律师当庭进行了罪轻辩护。检方指控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北京的律师王宇就此指出,宋建国受贿案是个典型的以权谋私的腐败窝案,涉及11名官员,

“这种窝案很普遍,说明中国官场的腐败是一个体制性的腐败。大大小小官员都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抓几个贪官也许能够大快人心,但是不能解决腐败问题。”

王宇律师说,自从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倒台后,周所在公安部、四川省和中石化部门都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但是人们都很清楚,贪官并不只是周永康这一窝子,

“现在反腐调查不在于你是否真的腐败,而是你是否是当今领导人的政敌。这样的反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政治派系斗争而已。”

报道说,星期一开庭前,宋建国的辩护人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赵云恒律师表示,宋建国倒卖车牌的受贿金额只占所有指控中非常小的一个部分,其中一项涉及1530万元的指控是他通过朋友卖画,然后两个人分利润。这部分占了全部数额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买卖没有高于市场价,是平等交易,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

王宇律师认为,即使宋建国只受贿一千多万,数字也不算小。怎样防止现在各地无数个宋建国仍在以权谋私的问题,是不应该会回避的:

“目前这种运动反腐在势头过去后,可能会出现更严重的腐败。”

北京的律师谢燕益也认为,根治中国大陆官场腐败问题,必须从建立反腐的长效机制开始:

“比如建立官员产财产公示制度,公共财政透明制度和民间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有效监督权力,以防止官员以权谋私。”

记者高山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