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国集团在中国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20国集团在中国设立了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消息表示,中国官方到今年上半年为止,已有33名在“百名红色通缉名单“上的海外在逃嫌犯归案,占百人通缉名单上的中国海外在逃贪官的三分之一。

中国官方新华社9月6号报道说,9月4日至5日,20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成功召开。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并在中国大陆设立了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还通过了《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国际反腐合作取得重要成果,体现了G20各成员国加强反腐败务实合作,尤其是追逃追赃合作的共同愿望,标志着中国向着构建国际反腐合作新格局的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旅居德国的国际反腐专家廖然就此对本台记者说,在中国设立20国集团的反腐追逃追赃机构是一件好事,

“20国集团的反腐合作是从2014年在莫斯科举行的20国集团上俄罗斯提出来的。现在杭州峰会又向前跨了一步,设立了一个常设机构,在会议人走茶凉之后,继续落实会议中通过的反腐条例。”

新华社的报道说,注意到外逃腐败人员和资产造成的危害,各国应视情采取措施拒绝成为腐败人员与腐败资产的避风港。”这是刚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以下简称《高级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高级原则》由中方起草并引导G20各成员国凝聚共识、一致通过。这是继2014年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发表以来,中国在当前主要国际合作机制下主导通过的又一项影响深远的反腐败国际文件。

20国集团合作抓捕在逃贪官意义重大,廖然说,

“因为20国集团的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是各国贪官去的最多的国家之一。过去尼日利亚和菲律宾等国的贪官逃到这些国家,几十年后都抓不回来。除了尼日利亚和菲律宾是弱国以外,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没有尽力合作也有关系。”

与此同时,中国官方公布的2016年上半年执行红色通缉令战果的报告透露,已经逮捕外逃贪官381人,并追回赃款12.4亿元人民币。因为,外逃贪官在国外日子难过,纷纷后悔,有不少人愿意选择回国自首。

据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3号公布的消息,截至今年7月15日,中国官方发布的红色通缉令的一百名通缉犯中又有15人归案。
中国澎湃新闻的报道则说,7月13日和15日,中国"百名红通人员"朱海平、郭廖武先后从美国和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至此,"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3人到案,占三分之一。

廖然对此表示,中国抓回在逃贪官是好事,

“但是他们带走的赃款在哪里?这应该对老百姓有个交代。”

据路透社9月6号报道,2014年以来,中国官方共追回外逃人员1900多人,追回赃款74.7亿元人民币。廖然说,他很想知道这七十多亿元的赃款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比如,某个市的贪官追回之后,他的赃款是退回到该市?还是上交到中央或者省一级部门?用到了什么地方?这都应该有一个下文。”

中国的官方统计没有说,中国究竟有多少贪官出逃在外国。根据去年中国经济周刊的一项报道,有人估计,中国大陆的外逃贪官10多万人,卷款超过2万亿美元。

记者高山(责编: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