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县长”揭贪腐遭打击报复,孩子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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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县的前副县长龙保容因揭贪腐被打击报复,判处4年徒刑。他因生命垂危获释两天后去世。他的孩子也受到牵连。事件引起海外舆论关注,有分析指出,中国应该立法保护举报人,改变法院判案听命党政领导的现状。

海外中文的博迅网9月14号报道,湖南省凤凰县被民众亲切称呼“老县长”的苗族官员龙保荣因揭露地方官员腐败,提出《58个为什么?》批评当地政府贪污,不执行中央政策。他因此遭到中共湘西州纪委的双规,之后被执法机关先以涉嫌伪造印章罪逮捕,后来变成涉嫌贪污罪,再后又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被关押近两年后,龙保荣身患重病,请求保外就医,但不被批准,直到他生命垂危,已经完全不省人事时,才将他送出。结果,龙保荣回家两天后去世。

总部在比利时的透明国际亚洲部负责人廖然就此对本台记者说,龙保荣案说明,在中国大陆,举报人官员贪腐的人处境非常危险:

“举报人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这个老县长,身在官场,了解当地官员腐败内幕,他挺身而出揭露腐败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应该得到鼓励。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酱缸文化当中,如果你不腐败,你肯定会遭到排斥。”

报道说,龙保荣是苗族人,1952出生于湖南凤凰县,1986年7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曾任凤凰县政府办主任、副县长,兼任湖南省苗学学会副会长。2010年7月,龙保荣为民请命提出《58个为什么?》,包括1、为什么中央明文规定的津补贴迟迟不到位〉2、为什么要贪污,政策不执行?等。

2010年8月,龙保荣被湘西州纪委双规。州公安部门先以涉嫌伪造印章罪将他逮捕。但经过长期调查,证明这个罪名并不能成立,2011年4月,州检察院改以贪污罪对龙保荣立案侦查, 10月12日一审法院换以诈骗罪加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他5年有期徒刑。龙保荣不服,一审判提出上诉, 12月13日湘西州中级法院二审当庭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4年有期徙刑。

廖然认为,在中国大陆官场的体制性腐败中,要拒绝腐败而自保其身几乎是不可能的:

“很多贪官在狱中忏悔时说,他们当初第一次接受贿赂款项时,心里也非常害怕。但是,如果一个科室里10个官员,就你一个人拒绝贿赂,那其他人当然要对你进行打击报复,甚至被整死。老县长的死道出了中国官场这个悲哀的现状。”

报道还说,龙保荣去世后,他的家人也遭到打击报复, 2012年7月,原在北京读研的龙保荣的女儿龙静柔,因受其父的株连,被凤凰县政府取消了读研究生的资格。从2012年8月底开始,凤凰当地公安部门先后将龙保荣大女婿全家五人以涉黑为名抓捕。

廖然说,中国大陆发生这种株连九族的报复行为,并不让他感到意外:

“一定要立法保护举报人,要不然,中国官场的腐败会愈演愈烈,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举报,因为他们一旦举报,就会和老县长的下场一样。”

在湖北武汉的执业律师张科科就此案指出,建立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很有必要,但是,中国的很多法规都是一纸空文,因为司法系统不独立,法院审判受到地方领导的各种干扰。法官的工资和任命都掌握在地方领导手中,无法公正审理案件:

“要对法官的任命进行改革,法官和司法部门的拨款要从地方政府中分离出来,减少地方领导对法院的干扰。要加强媒体的监督作用,并鼓励民众和民间团体对司法部门公正审判进行监督。”

记者:高山;责编: 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