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宪否定邓小平权力接班制度

中共中央2月25日公布了修宪建议,除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及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等外,还废除了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的限制。官方喉舌《环球时报》社评说,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不代表恢复终身制”。有北京市民对此表示反对,并建议删除中共21条修宪建议中有关序言和共产党的条款,删除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建议。

中共中央将在下周揭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中国宪法修正草案,而修正案于本周日突然率先公布修宪内容。在这份长达四千余字的建议草案中,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的修宪内容有21项。在宪法序言加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各级监察委作为国家机关等。但在修宪建议第14条中,修改了中国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制,删除原有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任期限制。

当天深夜,官方新华网发表网评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中共中央党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2月25日发表评论文章引述“权威解读”称,修宪有助进一步完善党及国家领导体制,不意味恢复国家主席终身制;并声称“中国会已成功解决国家领导层有序更替问题”。

对此,北京学者查建国认为,中国虽未从法律上确定某个领导人职位终身制,但如果有人想搞终身制,那么现在已成功减少了法律的障碍和宪法的约束:

“原来在毛时代,在宪法上就没有关于任期的规定,所以毛(毛泽东)、周(周恩来)是终身制,一直干到底。接受了这个教训,在邓小平时代才废除了终身制,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2月26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邓小平曾表示,废除终身制是他在任期内做的最后的一件事情,但他本人实际上未放弃终身制:

“邓小平确实说过他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竖立了一个主动下台的榜样。但是邓小平这句话不准确,实际上邓小平还是终身制。他南巡讲话就是终身制。他自己确实没有身体力行”。

鲍彤说,邓小平1992年在广东发表南巡讲话时,已经辞去了中央军委主席职务。他还说,根据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中国那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与领导人权力终身制有直接关系:

“如果实事求是的要总结教训,必须把权力更替规范化,使任何领导人都受任期限制的束缚”。

官方的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香港《明报》采访时表示,不认为是制度“倒退”,认为目前中共党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的职权也无列明任期,国家主席则有,故提出修改是想制度“合理化”。

北京学者查建国2月25号当天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五点公民建议。查建国建议将“中共建议”中关于修改宪法序言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不列入“宪法修正案议案”。建议宪法序言全部删除。建议将“中共建议”中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五条不列入“宪法修正案议案”。建议宪法第一条全部删除,以及关于国家主席任期的第十四条不列入“宪法修正案议案”。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