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阅兵前夕,官方宣布将对正在服刑的四类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罪犯实行特赦,不过特赦范围并不包括所谓思想和政治犯。有评论认为,特赦前两类参加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老年服刑者,无实际意义,且也未体现特赦的意义;此次习近平特赦的政治意义在于试图建立“德政”形象,在国际上赢得好感。
中国大阅兵前夕,当局罕有的宣布拟特赦四类服刑人员。将被特赦的服刑人员一是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
在毛泽东时代,曾对战犯进行过特赦。湖南日报编辑肖建生本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特赦在毛泽东时代有,后来一直就没有,毛泽东时代有政治犯,后来取消了政治犯。我认为特赦还是好的,比如这些人当年为了保卫国家,做了贡献,还有当年国共两党的政治分歧,把他打成罪犯,这个本身就有问题。他想树立形象是肯定的,他起码要树立开明的形象。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比如对台湾搞统战或在国际上争取一个好的机遇,总之他想做这些事情本身还是好的”。
北京一位不具名学者对此表示,既然是特赦,应该突出对异议人士宽容的特点:“你现在这个特赦没有对异议人士,也就是政治犯的特赦,那算什么特赦,那就不存在一个‘特’字,他还是有针对性的特赦”。
重庆“八零后”学者张起周二就此对记者表示,自八二宪法颁布后,首次见到当局宣布特赦:“习近平在抗战70周年之际颁布特赦令,其实我们看到前面两条几乎没有实际的意义,因为参加过抗战和解放战争包括1979年对越南的自卫反击战的,现在都是六十岁以上的人。第三条和第四条中,七十五岁以后,处三年以下的基本上判了缓刑。真正有意义的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犯。习近平的特赦的思路不是建立在人权、法制基础上,他是建立在对民族主义挑动的基础上,挑动民族主义的情绪。另外他还有一个心理投射,就是我要行德政、来施恩”。
张起进一步表示:“我们看到习近平上台以后,对于言论自由也好,对于民间的一些保障也好,包括开放一些NGO,让他们去完成一些关于民生的工作,慈善的工作,但都是进行严厉的管控和打压,根本谈不上是一个惠及民生的措施”。
目前,正在监狱服刑的中国异议人士有著名人权斗士包括王炳章、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以及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独立媒体人高瑜等。他们都不包括在这次所谓“特赦”之内。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