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张曙光关于官员公示财产四步骤的建议

中国非政府智库“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为英国《金融时报》撰文,阐述了有关官员公示财产四个步骤的建议。

张曙光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写的文章题为“中国反腐打虎猎狐的深层启示”。文章肯定了中国反腐的力度和成绩,称赞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反腐中“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

文章所建议的中国官员公示财产的四个步骤是: 一,公示财产;二,如实公示财产后无罪赦免贪官;三,按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对所公示的财产征税;四,对拒绝公示、公示有隐瞒、公示财产后继续贪污者,要予以问责,“加重治罪”。

旅美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把上述官员财产公示的四个步骤比作张曙光为惩治腐败所开的药方。他说,这是一个没有触及病根的药方。

“这个药方不敢触及它这个制度。腐败是制度性腐败。”

刘念春说,如果中共党内多数人不同意财产公示,这些步骤就难以“落地”或付诸实施。

“如果一表决,90%(官员)不同意(财产公示),这时候习近平能拍板吗?他就没法儿拍板了。”

北京律师谢燕益说,张曙光提出的四个步骤有一定的系统性,有利于人们由此出发,去思考反腐防腐的深层次问题。

“就反腐而反腐—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的。(反腐防腐)涉及到政治改革的问题——这是真问题。”

谢律师说,官员财产公示是应当做的,但是他认为张曙光关于对公示的财产征税的建议部分表述得有问题。

“财产公示既可以建立制度,也是可以付诸实施的。但是(张曙光文章中)关于征税的表述是一个错误的表述。官员的非法财产不涉及收税问题。非法财产就是要依法没收。”

另据路透社报道,国际刑警组织近日发布红色通缉令,通缉100名中国经济逃犯,并公开了他们的身份、相片、签证号码,可能还有他们所乘航班目的地和所犯罪行。这些逃犯原是政府中层官员和企业主管。对此,谢燕益律师表示,查处经济逃犯是对的,但要注意尊重嫌犯的隐私和人权。

“在网上公布这些人是不是侵犯到他们的人格权、隐私权以及其它合法正当的权利?”

(记者:杨家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