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才厚突病亡免予起诉 中国“打虎”前景引关注

因贪腐落马的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周日突然因膀胱癌病逝,军事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民间对于这一消息有诸多疑问,有人认为发布时间巧妙,怀疑徐的真正死因;也有舆论担心不予起诉是否意味着不再继续追查其背后更大的“老虎”。

中国两会闭幕聲剛剛落下,官媒新华社周一凌晨即发布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病逝的消息。报道称,徐才厚因膀胱癌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终年71岁。

对于外界关注的徐才厚非法所得财产问题,报道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于他病亡,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报道补充,军事检察院去年10月27日对徐才厚涉嫌受贿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查明,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丶充分,应追究刑责。

网民对徐才厚从权倾一时沦为阶下囚,继而绝症缠身而亡纷纷发表看法。部份网民称,“大家都懂的”,意指宣布时间点太过巧妙。另一些则直指“皇上赐的鹤顶红?”

网民“心理学张侃”说:“这是迟早的事,民间早有预测。公布的也真坦率。言明,决定早已做出,就等咽气一并公布。而不是死后即公布死讯,再经研究不予起诉。看来是向什么人传递什么信息,只有当局者心领神会了。”

网民“华夏老伙计”问道:“国妖死了,你们就不予公诉了,邪恶就隐藏了,继续愚弄人民,原来你们都是一伙的,一样的邪恶。”

对此,广东律师隋牧青周一告诉本台,公职人员渎职犯罪,侦结后死亡,公诉机构不予起诉,法院不可直接认定徐违法丶有罪,也不可直接没收其“涉嫌犯罪”所得。

“没有经过法庭审理判决,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他有罪,当然中国肯定有变通,被没收的那些肯定还是要视为赃款的,但在法律上有点问题,因法律在这方面没有一个相应的规定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不能定罪就不视为赃款,退回去,这显然也不合理。那么这个时候我认为应该有一个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法庭应该经过听证丶聆讯来觉得财产怎么处理。不能认定赃款应该退还家人,应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确认这些属于赃款,但这案件也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可能他家里也有很多人被抓了。”

中国当局自上周开始逐步释出两会委员批评徐才厚的发言,其中刘少奇之子刘源就称,“抓出徐才厚丶谷俊山这样的大贪巨奸,是习近平主席决定丶督办的”。中共少将杨春长则曝光徐才厚卖官内幕,称某大军区司令曾对他行贿两千万人民币。

关注消息的政论杂志《炎黄春秋》总编辑杨继绳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徐才厚患重病消息很早就传出来,目前未有证据显示其死亡有可疑。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反贪腐行动不会因为徐才厚病逝而受影响,否则,将不利习近平巩固地位。

“他得癌症这么多年,到底怎么死的,是不是真病死的,搞不清楚。但不管怎么死的,有些人高兴,这对反腐是个障碍,而且徐才厚不揭发就把嘴巴封死了。但对更多的人来说是个遗憾,如果真是下决心反腐,也不会受影响,因为他这个案子基本上大体清楚,后面会不会有更大的老虎,要不要搞就是另外问题。”

徐才厚1943年出生,于2004年晋身中央军委会任副主席,他去年6月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军事检察机关侦查,成为解放军建军以来因贪腐被抓的最高级军官。同时,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证实,徐才厚於2013年2月确诊患膀胱癌。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