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兮祸兮?九成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

中国政府日前宣布,今年将把90%的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有评论认为,为防止基层官员截流、挪用扶贫款,应公开地方财政,以便民众监督。

据中国官方中新网9月21号报道,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当天表示,2014年后,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扶贫资金项目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省级不再具体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今年可能有90%左右的扶贫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此前,中国从2010年开始实行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拨制度,每年9月底之前,都要按照当年的扶贫资金投入的70%的量,提前下拨到各省。2015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经超过80%提前预拨到省。

报道说,中国全国的扶贫资金规模是600多亿元人民币,现在有1/3的贫困县开始试点扶贫资金自主整合,这是扶贫资金管理方法改革,也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的一项改革内容。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实际上进一步加大了县级资金项目管理和审批的权限。县级权利大了,同时责任也大了,工作难度也增大了。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9月21号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我认为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因为资金本来就应该下放到县以下来使用。也跟最近财政制度改革是相一致的,叫‘财权跟事权相匹配’,就是做事的应该有权力花钱。但是最大的一个问题还是,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机制去监督这些政府系统如何去分配这个资源。如果扶贫款下放到县以下,但是还是县级基层官员去分配这个资金,那就可能会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地方在目前的情况下,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去监督地方政府官员怎么使用这个钱。那这样的话,就会有很大的问题。”

报道说,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有非常明确的要求,习近平要求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所以绝不允许出现截留挪用、胡花滥用,闲置和滞留的情况,应该让它最大限度、更高效率地发挥效益,扶贫办也在加强这方面探索和管理。

刘开明认为,为防止基层官员截流、挪用扶贫款,应公开地方财政,以便民众监督:

“我认为现在应该有一些配套的措施,比如说财政公开。不仅在政府内部公开,还应该向民众公开。比如在互联网上公开。如果能查到县级财政的这种开支,特别是扶贫资金的流向,应该是一个有效的救济途径。能够监督和追踪扶贫资金的流向,让扶贫资金能真正发挥作用,能流到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手中。”

对于中国今年将把90%的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美国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评论说:

“每一次发下去的钱,路过这些省、市、县,遭到雁过拔毛。尤其是现在到县了,贪污的可能性更大了,因为权力大了,省也不愿意去管了。这些钱也不是很多,可是对下面的这些贫困百姓是救命粮,没有这个东西,人家就要饿死了。现在问题是,养了一大批吃救济粮的贪污官。习近平讲的话有什么意义?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把扶贫资金下放到县,恐怕问题就更大了。”

《半月谈》杂志9月20号报道,今年2月至4月,中国审计署对四川等17个省份2013年到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