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人因事故受伤致残 维权争取工伤待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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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规规定,企业有责任为工伤工人提供医疗及生活保障。但一些企业员工工伤致残以后,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却推卸相关的法律责任。

自由亚洲电台劳工通讯主持人韩东方采访了一位在沈阳的汽车厂退休的伤残工人王东山,他1976年因事故受伤致残,他已经退休,现在为争取企业拖欠他的工伤待遇而努力。

下面请听采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