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死还是不死,这是个问题!(高新)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一篇文章的题目是“杀刘汉替周永康灭口,律师们更看不过去了”。其中提到钱列阳律师等人相信刘汉集团案一定会进入二审程序,“刘汉案还没有结束”。

钱 列阳律师回答记者此问题的时间是在刘汉等人的十天上诉期未满之前,他如此肯定“刘汉集团案一定会进入二审程序”是建立在“刘汉集团被一审宣判的总计三十六 人中不可能一个上诉的都没有”的最基本的逻辑判断的基础上的。事实上这位钱大律师也和我们所有“局外人”一样,都是在六月六日才得知刘汉等人早已上诉,所 以必须再有一个二审程序的官方正式消息。

包括“副国级”的中新社网站在内的多家中国大陆网媒六月六日不约而同地转发了湖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官方微博的消息,称:刘汉、刘维、唐先兵、田先伟、张东华、刘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诉。日前,湖 北高院已完成七案二审、复核的立案工作。

相关报道中还说:2014年5月30日,刘汉的二审律师通过咸宁中院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同案刘维、刘小平的上诉状也已于6月1日通过快递向咸宁中院寄送。一审宣判后,刘小平会见当事律师时也表示要上诉,而刘汉、刘维则当庭表示会上诉。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在刘汉案一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争论最多,分歧也最大。刘汉及刘小平不承认这一罪 名,而唐先兵、刘岗、孙华君、缪军、仇德峰、肖永红等人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并无异议,但上述对象的多位辩护人对其当人事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 成员提出异议。

刘汉本人提出,其本人“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图”。此外,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是合法的民营企业,被指 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员工与汉龙集团存在劳动关系,所获收益为正常的劳动报酬,刘汉并未为组织成员逃匿提供资助,故不存在“以黑护商”和“以商养黑” 的相互关系。

刘小平及其辩护律师提出,汉龙集团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刘小平是汉龙集团的一名高管,其涉嫌的罪名不具有暴力型、胁迫性特征。

蹊跷的是,既然刘汉和刘维都是在一审宣判时“当庭表示上诉”,为什么当时的中国大陆的所有官“民”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刘汉等五人被一审判死.....的消息内容中要刻意回避这一当庭发生的客观事实?

人 们还记得当初也是和如今的刘汉一样都是在整个一审过程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薄熙来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官方新闻报道中,特别提及了一审法院发言人刘延杰在 记者会上透露的“薄熙来在庭上未提出上诉”的消息,而次日的中共驻港媒体即奉命发布了“消息人士称,薄熙来已经要求上诉”的消息。再往前的薄谷开来的一审 判决的官方新闻报道中也特别提及了在一审过程中口口声声“对不起人民政府更对不起党”的薄谷开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一重要细节。比较之后就不 能不怀疑中共当局在一审宣判刘汉死刑的表面文章的背后暗藏着重大隐情。正象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所引述的新华网上的沙牧博友的公开评论中所言:在他 (刘汉)看来,他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的一副手套,之前的为所欲为,无非是有恃无恐;可现在,他这一副沾血的手套,被彻底清算;但带着他这副手套行事的那双黑 手,却尚逍遥法外......刘汉(在受审过程中)为什么不按常规出牌,造成这一原因的人是谁?这些人应逍遥法外吗?说白了,就是周某为何还没有关起来!

笔 者曾在过去文章里引述过其大胆网评的博友周蓬安几天前刚刚张贴了一篇新作,题目就叫做《刘汉被判死刑,与“周滨他爸”有关?》。文章中说:刘汉现在是真正 明白了“钱是王八蛋”这个铁理。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可你再有钱,再牛逼,也抗拒不了法律的制裁;你当初作恶的时候虽然靠山 很硬,可你没想到靠山也有倒的时候。即使在封建时代,老皇帝袒护你,可老皇帝死后,新皇帝照样要办你,最为典型的如和珅。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 孽。不可活”。

但也有一些网友担心,和神秘商人周滨关系密切的刘汉一死,会不会影响对“周滨他爸”及传说中的“电老虎”的查处?甚至有网友怀疑,判刘汉死刑,正是为了避免“周滨他爸”一案过分深入,为“电老虎”解决后顾之忧。

这 位周氏垤认为如上观点是极为荒唐的。虽然中国有些案子的审判速度令人惊讶,给社会留下存在“猫腻”的想象,如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雇凶炸死情妇 案,2007年7月9日案发;7月11日案件告破;8月9日法院即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8月23日,二审维持原判;9月5日,段义和被执行死刑。

还有对死刑犯的办案程序不规范,也是带来社会非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湖南富商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前,因为亲属未接到通知,且很久都未收到裁定书,一度被网友误解为“秘密枪决”,最高法还专门为此辟谣。

但 刘汉被判死刑,确实是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刘汉以不法手段敛财400亿,其罪名简直就是《刑法》大全,包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 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 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这样的人不判死刑,那是天理不容。因此,咸宁市中院对刘汉等人的一审判决结果,应该没有多少问题。反过来 说,该判决结果是严格按照《刑法》条款审理的结果,应该与“周滨他爸”及传说中的“电老虎”没有关系。

当然,由于刘汉与神秘商人周 滨关系密切,与“电力系”交易甚多,无论是正在查处的“周滨他爸”案,还是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相关案件查处,刘汉肯定还有存在的价值,今后或需 要刘汉当庭作证。因此有网友在我微博里留言表示担心:“周滨他爸”的案子至今没影,刘汉怕是赶不上了。按照法定程序,刘汉即便上诉,二审也会很快宣判,其 脑袋是留不住了,这可便宜了周滨父子。5个被判死刑的恐怕都没有机会为周氏父子出庭作证了。

基于上述分析,这位周氏博友的结论是:刘汉上诉后,预计二审很快就会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但因为考虑到刘汉将要在“周滨他爸”案,甚至在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诸多案件中担当证人,最高法在死刑核准阶段拖个一两年也是极有可能的。刘汉不会很快被执行死刑。

无论周氏博友的这番“预言”是否会被中共当局的“司法程序”所验证,但刘汉死还是不死,早死还是晚死,确是习近平政权在最近一段时间内需要决断的问题!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