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控告美國政府 要求恢復國會撥款

自由亞洲電台(RFA)向數以百萬計生活在亞洲威權政權下的民眾傳播未經審查的新聞。自由亞洲電台周四(27日)提出訴訟,要求恢復較早前突然被凍結、由國會指令撥付的資金。

訴訟指出,拒絕向RFA撥款(該筆資金原應由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透過補助金發放)違反了聯邦法律,包括美國憲法,因為只有國會擁有對聯邦開支的專屬權力。

這宗法律訴訟由律師事務所 Munger, Tolles & Olson LLP 與非營利組織 Democracy Forward 代表自由亞洲電台(RFA)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

中國官媒對RFA可能關閉消息歡呼雀躍

RFA可能關閉的消息傳出後,引來中國官媒的歡呼,一名隸屬中共控制媒體的記者更稱之為「好極了的消息」(EXCELLENT NEWS)。

RFA總裁兼執行長方貝(Bay Fang)表示,這次撥款終止是「非法」的。

她在新聞稿中強調:「RFA將繼續履行國會所授使命,為亞洲地區對抗中共及其他威權政權的宣傳提供一個真實的聲音。」

「他們或許正在為RFA被斷資而慶祝,但我們有信心成功阻止這項非法終止撥款的行為。」

訴訟被告包括: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代理署長Victor Morales、其高級顧問Kari Lake、白宮預算辦公室主任Russell Vought,以及財政部長Scott Bessent。

大部分設於華盛頓的員工被迫放無薪假

該筆補助款於3月15日宣布終止,導致RFA被迫讓大部分設於華盛頓的員工放無薪假。

此次撥款終止發生在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行政命令數小時後。該行政命令要求削減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中「非法律規定」的部分機構。USAGM是資助自由亞洲電台(RFA)及其他多家獨立國際媒體的聯邦機構。隨後,Kari Lake 發表聲明稱,該行動是必要的,因為該機構已「無可挽救地損壞」。

自由亞洲電台是根據美國國會立法成立的,自1996年創立以來,便一直獲得兩黨支持。其設立背景是1989年北京天安門大屠殺後,美國政府對亞洲新聞自由狀況的深切關注。

RFA以9種語言向亞洲多個新聞自由極度受限、甚至完全缺乏新聞自由的國家和地區發送新聞報道,包括北韓、中國、緬甸與越南等。每周透過廣播、電視與網路等方式,向數以百萬計的受眾提供獨立、未經審查的新聞與資訊。

周四提出的訴訟指出,RFA在多項重大議題上進行了「突破性的」報導,包括中國新疆針對維吾爾族的暴行、中共掩蓋新冠死亡人數、企圖抹去藏族文化與語言的行動,以及緬甸內戰等。

訴訟指出,透過USAGM終止撥款的行動,「RFA的運作實質上已經被迫中止,幾乎無法履行其法定使命」。

訴狀中寫道:「RFA的記者經常冒著生命危險,在新聞自由受敵視的國家提供可靠且不偏不倚的報導。若失去RFA的支持與保護,他們將面臨更高風險的監禁甚至人身傷害。」

訴訟指出,RFA已將超過200名、即約75%的美國本地員工放無薪假,並終止或暫停了93%海外與本地自由記者的合約。

訴狀同時指出,數十名持有美國就業簽證的記者,亦可能被迫放無薪假或遭解僱,並可能被迫返回原籍國,而其中一些人可能因其從事的新聞工作而立刻面臨被逮捕或拘留的風險。

RFA正尋求法院頒布臨時禁令 要求暫緩終止其撥款

RFA正在尋求法院頒布臨時禁令,禁止USAGM及其他被告扣押國會已撥付的資金,並要求暫緩終止其撥款。RFA表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國會已撥付但尚未發放給RFA的資金總額接近3,500萬美元。

特朗普政府削減國會資助新聞機構的行動—包括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以及透過聯邦撥款資助的RFA和自由歐洲電台/自由電台(Radio Free Europe/Radio Liberty)等機構已引發一連串法律訴訟。

周二,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批准了自由歐洲電台/自由電台(RFE/RL)針對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終止其資金撥款的臨時禁令申請。

法官裁定,USAGM未能充分說明其決定的正當性,並認為若在RFE/RL對該決定提出異議期間強行關閉其運作,將對其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編輯: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