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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羅沃啟(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
香港大學委任副校長事件由去年底拖延至本周二,校委會閉門決議後公布,否決港大法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校委會以保密為理由,拒絶交待箇中理據。校委會學生代表馮敬恩遂打破保密協議,揭露所有校外及其中一名校內委員否決陳文敏的理據,引起社會極大迴響,質疑理據是否合理,不過,校委會再以"保密"為由拒絶回應,更說會追究學生違反保密協議。
另邊廂,三年前國慶日的今天,逾百人乘坐港燈的遊船出海觀賞,船隻最終相撞翻沉,致39人無辜命喪大海。死難家屬堅持尋求真相,並追究在事件中玩忽職守的海事處政府官員。香港高等法院倫明高法官就事件調查,並作出詳細報告,發現由船隻設計以致海事處檢驗過程都出現千瘡百孔,最終導致災難。海事處亦有作出內部調查,但是,法官的報告以致海事處的報告,律政司以"保密私隱"為由,將報告的重要部份掩蓋﹐甚至將其中一份報告全面拒予向家屬公開。家屬即使透過法律程序要求全面查閱也無效,香港律政司最後更決定停止再檢控他人。
"保密私隱"剎那間成為"護身符"令一些事件涉及公眾利益攸關的事遭埋葬。究竟國際人權標準中,如何平衡保密私隱與公眾的知情權?今天請來香港人權監察羅沃啟跟各位聽眾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