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從農村信用社改革看大陸分權改革的困境

2004年,山東、浙江、江蘇、貴州等八個省將開始按照自己設計的方案,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革。我去年曾經指出,大陸當局原本企圖以統一的方案改革農村信用社,結果白白浪費了八年的時間。無奈之下,終于決定讓各省分頭試點。這個轉變,標志著十年來中央集權的改革思路已經遇到了難以克服的障礙,但是,大陸當局是否有能力進行有成效的分權改革呢?

從目前大陸有關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報道來看,大陸當局目前的分權改革思路,依然停留在二十年前“摸著石頭過河”的水平,遠遠落后于已經形成的利益格局和多數人的共識。靠這种過時的分權思路指導改革,不僅信用社的改革,而且其他的改革都將陷入新的困境。

二十年前的分權改革思路,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承認地方有獨立的財政利益,但不承認地方有完整獨立的產權。所謂?\“地方財政包干”,就是這個原則的具體實現。在當時的條件下,地方財政包干成功地改變了地方政府的行為,地方政府要增加財政收入,就必須面向市場擴張經濟。大陸改革從此走上不歸路。但是,由于地方產權沒有明确的界定,尤其是,地方的公共財產在理論上和法律上都依然是整個國家財產的一部分,不具有獨立性,地方政府的投資和融資事實上不存在償付能力的約束。誰從國家銀行中?\“搶?\”到更多的信貸資源,誰就占了便宜。因此,各級地方政府千方百計擴大銀行借貸來促進本地經濟的發展。這种強烈的信用膨脹沖動,一直是大陸銀行危机最主要的來源。

大陸當局采取了各种手段,約束地方政府的信用膨脹,都沒有取得實效。大陸銀行發生數万億坏帳,大部分是在地方政府直接干預下發生的。現在,許多人已經認識到,導致銀行大量坏帳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產權約束。但是,多數人僅僅主張通過擴大私有經濟,提高私有產權的獨立性來增強產權約束,他們沒有認識到,沒有獨立的地方產權約束,地方政府依然可以從信用膨脹中得到巨大的好處。

最近,大陸媒體報道,浙江省在設計該省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中,省政府和市、縣政府的利益發生了沖突。浙江省政府的方案,是把整個浙江的農村信用社組建成為一個全省統一的農村金融机构,各市、縣的農村信用社僅僅是這個地方銀行的分支机构,而不是一個獨立的金融企業。這個方案遭到了市、縣地方政府的強烈反對。這件事證明,在浙江省政府方案設計者的頭腦中,根本就沒有提高地方產權獨立性的意識,而依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的傳統產權觀念,誰的行政權力大,誰就有權力支配屬下的資產。

按照這樣的思路進行的“分權”改革,從表面上看,大陸中央政府与地方的農村信用社脫离了干系,信用社的風險和收益現在都由省政府承擔,但是,對于省以下的各級信用社來說,管理和激勵机制依然高度官僚化,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原來缺乏產權約束所帶來的問題,也不會因此而消失。

如果浙江省政府的方案最后得到大陸當局的認可,那么,這樣的分權改革事實上是強化了省級政府直接進行金融干預的能力。從效率的角度,這种“分權改革 ”將削弱省內地方金融机构之間的競爭。從控制金融風險的角度,如果各省都有了自己直接控制的金融机构,大陸中央當局對金融的監管就更容易遭到地方政治利益的挑戰。因此,原本希望通過分權來減少麻煩的大陸中央當局,很可能是給自己的未來制造更多的麻煩。

不過,承認集權改革的路子走不通,轉向分權改革,畢竟是一大進步。因為分權改革的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提供比集權改革更多的信息,有助于加快決策者的學習過程。我希望大陸當局能夠盡快認識到,雖然分權的大方向是對的,但是,如果不确立包括個人、團體和各級地方政府在內的產權的獨立性,建立以地方自治為基礎的多元財政體制,分權的結果很可能是自取其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