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自走馬上任以來,一直在走一條從擴權到集權再到專權的路。到了2016年,隨著新的個人崇拜和造神與效忠運動的興起,習近平的個人專權似乎已顯出個人專制的雛形。此時,總結和評價習近平的集權與專權,或許有助於人們對個人專制的演進,提高警惕。
2012年年底和2013年初,中國知識界和海外中國問題觀察者,對習近平集權,有某種共識和某種期待。這種共識認為,面對胡錦濤時代遺留下來的"九龍治水"的分權與分責及至不負責任的局面,習近平有必要集權;沒有相對集中的權力,習近平搞改革,絕無可能。但是大多數持這種看法的人,很快就發現,習近平以極快的速度,把黨權、軍權及政府的權力,統統集中在自己身上,而改革並未啟動。
於是,人們提出質疑,習近平集權到底是不是為了改革?在習近平掌權初期,大陸的吳稼祥先生和新加坡的鄭永年先生,一直從正面解釋習近平的集權;他們認為,習集權就是為了改革。當海內外嚴詞批評習近平一系列左的言行時,吳稼祥為習近平分辨說,習近平的向左轉是假動作,是為了改革,習是改革派盟主。而鄭永年在2014年一篇關於習近平政治路線的講話中,也相當肯定習的集權。
按照鄭永年的說法,習近平集權,是因為要啃改革的硬骨頭了,好改的都改完了;這當然包括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既得利益集團,沒有集權,這些改革都改不了。鄭永年承認,集權也有負面效果。他說,集權主要是向既得利益方面拿回一些權力,最後還要把權力放到地方政府、放到企業、放到社會,否則沒有辦法改革。
問題就在這兒了。我們在習近平這三年中的執政實踐中,只看到一個基本事實,他不僅沒有放權,反而進一步集權;他不僅集了黨權、軍權和政府的權力,也集了屬於社會,屬於個人的權力和權利。習近平強調共產黨對學校,對司法,對企業,對網絡,對NGO,對媒體的強勢領導,實際上就是把個人的權利都收走了,把個人應該擁有的說話的權利、寫書出版的權利、結社集會的權利、表達意見的權利等,都收走了。這種集權砍斷了一個社會走向良性發展的重要支柱,也堵塞了通向公民社會和民主憲政的道路。這和海內外期待的政治改革和政治發展,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而習近平通過集權,則鞏固了他的個人權力,樹立了他的個人權威,建立了他的個人專權。習近平的個人專權有幾個特點:第一,個人獨攬國家最高權力,以個人意志來進行統治,形成一人領導的專制體制。這種個人專權體制改變了胡溫時代集體領導的一黨專制體制,也改變了鄧小平主張的集體領導體制。在政治學上,這種體制是一種"由一個擁有無限威權的統治者,在不受法律及傳統的制衡下,以個人意志來進行統治"的政府形式(維基百科)。實際上,這就是個人專制體制。
第二,個人意志不容挑戰。凡是挑戰習近平個人意志的體制內外力量,都予以壓制和消滅。習近平集權的三年半,也是剪滅黨內反對派和消滅黨外異見者的三年半。這個過程有的以反腐的名義,有的以維護國家穩定的名義,有的什麼名義都沒有,胡亂安個什麼"擾亂秩序"、"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就把臧否他政策的人送入大牢。
第三,凡是批評習近平的西方勢力受到嚴厲懲戒。這些西方勢力如果是媒體,就被封網;如果是記者或學者,就被禁止入境。最新的兩個例子是四月初出版的英國"經濟學人"封面文章"警惕對習的個人崇拜"("Beware the cult of Xi")和"時代"雜志亞洲版以習近平做封面的文章,這兩篇文章因批評習跟隨毛澤東搞個人崇拜,高度集權,四面出擊,八方樹敵,而迅速遭到封網。
總之,習近平從集權到專權,正在滑向個人專制體制。這是一條非常危險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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