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降臨,普世祈福,然而不同地方的人群,辭舊迎新的心境也頗不一樣。其中,香港人是心情甚為郁卒的一群。
香港回歸五年半,一直流年不利,竟至於"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尤是2002年回歸五周年之際,香港市民壓抑已久的苦悶與彷徨,終於積聚出一种能量,猛然釋放出來,連續爆發了多起抗議示威,其中抗議基本法23條立法的游行,為"六四?百萬香港市民大游行以來僅見的大規模群眾抗議。
2002年,港府在北京的督導下,開始了立法程序。根据港府公布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所謂危害國家安全"七宗罪",即:顛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干預本地政治事務及本地組織與外國組織有聯系等七項罪名。
掂量二十三條法案的細則,便知香港人的人權與自由岌岌可危。首先是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將被扼殺。反顛覆法之"煽動叛國"和"泄露機密"的條款,令政府擁有不受制約的權力,可以任意對個人、團体、傳媒檢控入罪。而且,香港民間組織與中國內地或者國際社會的組織聯系,只要政府認為該組織有"反動"和"顛覆中央"意味,無需法律判決保安局長就有權取締。如此,香港民間組織的生死存亡,殺與赦的大權從此操掌在政府手里。民間組織對政府的監督、批評,從此失去了立言的空間……
本次節目采訪了香港出版界和電視傳媒界的兩位香港專業人士,請听他們的新年感想。(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