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於周三(26日)宣布,對6間香港及中國大陸企業實施制裁,指控其參與伊朗無人機採購網絡,屬特朗普政府「極限施壓」行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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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制裁企業被指「前哨公司」協助採購
此次制裁針對被列入制裁名單的伊朗公司Pishtazan Kavosh Gostar Boshra(PKGB)及其子公司Narin Sepehr Mobin Isatis(NSMI),兩者為伊朗無人機及彈道導彈計劃的關鍵供應商。被制裁企業被指作為「前哨公司」,協助採購並運送無人機零件,包括美國及西方起源的關鍵元件。
6家被制裁企業分別為香港DDC Develop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鼎泰工業技術有限公司(Dingtai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imited)、香港天樂國際有限公司(Hong Kong Tianle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嘉平世東國際集團有限公司(JP Orien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深圳志譽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Zhiyu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及永宏安貿易有限公司(Yonghongan Trade Limited)。
中方反對美方「非法單邊制裁」
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發言人劉鵬宇指,中伊合作「合理、合法」,中方堅決反對美方「非法單邊制裁」,並將維護中國企業及公民權益。
此前特朗普政府已於周一(24日)對伊朗石油產業實施制裁,鎖定參與非法石油貿易的個人、實體及船隻,包括部分中港公司。特朗普重啟「極限施壓」政策,核心目標包括遏制伊朗核武發展、消滅「恐怖組織」網絡及限制導彈能力。
被列入制裁名單的企業,其在美資產將被凍結,美國人士及機構禁止與其交易,違規者面臨民事或刑事罰款。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若與被列實體交易,亦可能面臨二級制裁。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可能對涉及被列實體的出口交易實施額外限制。
伊朗高級官員曾於2月5日表示,願意透過外交途徑解決美伊矛盾,但強調核項目為和平用途,並反對美國對加沙的政策。伊朗石油部長Mohsen Paknejad則譴責特朗普的「極限施壓」政策為「失敗政策」,並誓言採取反制措施。
編輯:施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