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最多交4.5倍租料增15億收入 房委會:鼓勵富戶向上流

港府為減赤「無孔不入」,繼醫管局後,房委會亦藉「鼓勵富戶向上流」為由,通過大幅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由現時最多交雙倍租金,增至2.5至4.5倍,「超級富戶」的門檻則由入息超額5倍,下調至連續4年超額4倍並須遷出。相關措施料帶來15.3億元收入,但房委會否認為增加政府收入而收緊政策。有前區議員形容政府做法愚蠢,不應在經濟差時收緊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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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公屋「富戶」約4.2萬,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周五(21日)開會,審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建議入息超額由「三級制」改為「四級制」。入息超額2倍而不足3倍,由現時交1.5倍租增至2.5倍,增幅約67%;而入息超額3倍至不高於5倍,將分拆兩類,由現時交2倍租,增至3.5倍或4.5倍;富戶遷出門檻亦將「加辣」,即使入息超額不足5倍,但連續兩次申報,入息超額4倍的富戶,未來亦須遷出,大約有1,200戶屬「高危」。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指,暫不降低要求富戶遷出的水平,主要考慮最近有關「簡樸房」的規定,措施或令市場上細小單位減少,加上外來專才有住屋需求,現時並不適合降低富戶遷出水平,增加私人市場租屋需求。

前區議員:不應在經濟差時收緊民生政策

黃碧如強調目的絕非為增加政府收入,又指約4萬戶受影響,數目少,當中3.5萬戶需繳交2.5倍租金,約4,200戶繳交3.5倍租金,約200戶則繳交4.5倍租金,為政府每年增加收入約15.3億元。

房委會同時推出鼓勵富戶上流措施,遷出富戶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加上超出入息限額4倍而不多於5倍的富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後仍維持現狀才需遷出。黃碧如認為富戶有8年時間考慮是否購買資助房屋,措施在今年10月實施後,估計最快要遷出的富戶將在2029年10月出現。

前區議員李文浩批評,政府做法愚蠢,不應在經濟差時收緊民生政策,政策所帶來收入亦無法令政府做到收支平衡。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