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周四(20日)續審,控方引述黎專欄文章,指黎以沒有根據指控意圖向讀者灌輸恐懼、散播個人情緒煽動仇恨政府;黎否認,強調有權表達港人感受。又質疑控方案情基於想像,強調「指控一定要與證據相關」,惟法官指「若然是不相關,我會制止」。黎問:「我有權提出質疑嗎?」被法官喝止:「沒有!你沒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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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對飯盒會會議內容已無獨立記憶
控方展示黎智英跟《蘋果》員工在Slack群組的對話記錄,呈堂的列表可見涉及8個群組,包括「港蘋online news對話」、「香港蘋果紙主管」、「港蘋online中層」等;黎在盤問下指《蘋果》各部門以輪替方式每周參與飯盒會,故每一部門一般每兩個月參與一次會議,並就商業發展及公司營運作討論,其中「香港蘋果紙主管」及「港蘋online中層」群組內成員來自各部門,群組為推行訂閱計劃特別開設,以討論如何提升內容質量。他又確認自己對飯盒會會議內容沒有獨立記憶,只能依賴記錄中的會議摘要憶述。
控方其後開始就黎的《蘋果》專欄「成敗樂一笑」提問,先展示2019年5月5日刊出的文章〈諗移民定諗遊行〉,同時引述部分段落內容,涉及「……這地方雖是我成長的家園,給我們卻是冷酷無情被摒棄,再沒有溫情的感覺,留下來是很大的掙扎」及「明明是利用台灣兇殺案作幌子,來掩飾惡法暗渡陳倉的陰毒,卻仍視全香港巿民是傻瓜的囂張態度……」,然後盤問黎相關段落是否其感受。黎回應指,自己只是引述朋友在飯局中的說話,確認自己認同才會在文章引用,惟強調自己僅反映實況,非希望讀者有共同想法及欲操縱公眾輿論反政府,重申只是引述朋友說話,同時認為能反映不少人的感受。
不過,控方就直指黎「你不能代表香港人說話」;黎回應指自己不能代表香港人說話,但「我有權去表達一種感受,一種當時很多人都有的感受」。控方質疑只是黎和其朋友的感受,黎就指自己是去呈現和轉達有關感受。控方之後指黎是意圖煽動針對香港政府的仇恨,黎回應:「你可以無中生有,不代表我必須同意。」
強調文章基於個人研判
控方續引述另一段指「⋯⋯將來修訂了『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並質疑是毫無根據指控,黎就否認是作出指控,強調是個人意見,「根據我的邏輯,我認為是有根據」,又不同意控方指他是向讀者灌輸恐懼,重申僅表達個人看法。控方另引述另一段內文,並指同樣是無根據假設,黎就指是個人對情勢的研判,對於被控方質疑其假設基於個人偏見,黎以「這當然是我的個人研判」回應,同意控方指是主觀而非客觀研判,亦同意控方指是其個人感受,但否認是希望向廣大讀者散播相關情緒,「不,我只是寫文章表達感受,我寫文章是由心而發。」
黎後在盤問下同意,文章主張港人上街示威反對政府和中共;至於是否希望讀者有共同想法時,他就稱:「我是希望人們出來示威,保護自己的家園。」就控方問文中以「最後衝刺」形容遊行,黎否認是有意誇大示威迫切性,強調「我只是叫人們用示威作為保護家園的最後手段。」
控方續指,黎文章刻意忽略其他具建設性、與政府對話的渠道,黎即反問:「還有甚麼具建設性的對話渠道?」並在追問下稱:「正因沒有建設性的對話渠道,我還可提及甚麼?」黎又否認是意圖煽動仇恨政府、引起香港居民不滿或離叛,強調「文中沒有一句句子,控方能得出如此結論」。
確認曾一廂情願主觀望外國國家譴責及局部制裁中國
控方又展示黎另一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並就內文提及「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稱兩辦並非《基本法》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盤問黎「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的根據。黎指是港澳辦和中聯辦「曲線釋法」的段落,控方再追問說法來源,黎稱不記得,但一定是引述自官方渠道,惟控方質疑根本沒有相關官方說法,黎表示不同意,但指自己無法憶述。
控方又指,黎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不循合法途徑改變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黎否認並反駁道:「這只是你的想像⋯⋯我不能同意你的想像。」主控周天行就著黎,如只回答「同意」或「不同意」,事情會較簡單,可節省法庭時間;黎則指「如果你指出事實,事情也會較簡單」。
法官杜麗冰就介入,提醒黎控方有職責指出案情,而他或感不耐煩,但這是法庭程序。黎一度強調「指控一定要與證據相關」,惟法官即高聲回應他說:「我已說過了,若然是不相關,我會制止⋯⋯你的責任是回答同意或不同意。」黎一度向法官追問:「我有權提出質疑嗎?」法官即厲聲道:「沒有!你沒有權!(No!You do not!)」
黎之後在盤問下指,自己當時曾有一廂情願的主觀想法,希望外國國家譴責及局部制裁中國,「將我們從即將來臨的災難拯救出來」;就控方引述文章指「⋯⋯這些溫和但大多數的市民,是我們整個逆權運動最強大的力量,若被嚇怕不敢再出來示威遊行,剩下屬於小撮的勇武派便容易處理了。和理非的大部份香港人抗爭意志被嚇窒了,小撮的勇武派便失去了市民眾志成城的維護和支持,衝擊暴力的士氣和勇氣被削弱,中共便輕易制服這幫人,我們整個運動儘管不是完結,也畫上休止符了。」並問黎是否望結合勇武和非勇武力量抗爭,黎表示否認,強調文中明言最強大的力量是和平示威者;控方再指黎擔憂中共輕易制服勇武派、希望勇武派獲更多支持,黎再回應道:「我是不希望非暴力派被嚇怕,不出來示威遊行,令中共輕易制服勇武派」。控方又指黎煽動人用暴力,黎就回答並反問:「我說非暴力是最強大的力量,你怎可能解讀為我鼓勵用暴力?」審訊下周一(24日)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