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蘋果被搜後合法照常運作 捍衛自由不能遠離紅線

「黎智英案」周五(28日)續審,控方就國安法實施後,黎曾在文章回應警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一事,說「照常運作」是維持原有編採方針繼續營運;黎強調是合法地「照常」,反問:「我們怎可能非法地營運下去?」另就黎在直播節目提及,與外國人公開對談或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問黎為何仍繼續,黎解釋若明知違法則絕不會做,但會為模糊紅線冒風險,指「當要挺身捍衛自由,就不能遠離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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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黎只需答同不同意

主控周天行今早在提問前,先向法庭匯報指昨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大叫「香港人加油」、「黃皮膚香港人加油」,強調每個在法庭內人士都應尊重法庭,遵守法庭規矩、保持莊嚴。法官杜麗冰指,當被告及其他人仍在法庭內,公眾人士不得擾亂法庭程序,或以任何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又指公眾人士要保持安靜,若擾亂法庭秩序,保安會記下其個人資料,以及被要求離開法庭。控方補充,警方已識別擾亂法庭秩序人士身分,會與保安聯絡處理,法庭傳譯員就將杜官的說話譯成中文再向公眾人士說出。

控方今引述2020年8月18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內容,黎回應觀眾提問時指,他和《蘋果日報》在國安法之下會繼續挺立營運和戰鬥下去,冀讓港人釋除憂慮;控方指,黎的未來計劃是讓《蘋果日報》照以往方式營運下去;黎否認,強調知道過去所做的事情已經變得非法,很明顯無法繼續下去。控方質疑黎當時沒這樣說,黎則指當時形勢下,這是公眾認知,毋須特別明言,「若我們做違法事,又怎可能繼續營運下去?」控方再問及,黎發言的意思等同表明《蘋果》會照常(as usual)營運下去,黎否認並不滿稱:「我沒有這樣說⋯⋯你不可以這樣將『照常』放進我的話裏,你不可以曲解我的話」。法官杜麗冰就提醒,控方是在指出案情,著黎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並保持答案簡短,及着黎要有耐性,黎最終稱「當然不同意」。

黎智英又強調,其話裡明顯沒有「照常」一詞,法官李運騰就指這是控方對其言論的解讀,又指盤問用意是為讓黎有機會回應指控,以確保公平;黎解釋他不習慣這做法,並在法官提醒下表示:「曲解說話是另一回事⋯⋯OK,OK,我明白了⋯⋯抱歉,我不習慣(法律程序)。」

黎被控方指在庭上即時捏造說法

控方之後引述黎的專欄文章〈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當中提及「二百警察殺入蘋果日報大樓,大肆搜查檔案文件,更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我們照常運作,但我們每一天都要冒着被拉人封艇的風險」;控方指黎在文中稱「照常運作」,黎解釋其意思只是繼續運作,而不是保持以往運作方式,因有些事情已變成非法,《蘋果》發表的內容必須改變。

控方續質疑,黎文中稱「依然一貫方針報道新聞、發表言論」,明顯是說編採政策;黎同意,惟強調是指「合法地(照常)」,又反問「我們怎可能非法地營運下去?我們不是犯罪集團啊。」控方再質黎文中沒如此說,黎就指寫文章不可涵蓋所有細節,在國安法下所有人都知非法地營運是不可能。

控方就指黎的說法是在庭上即時捏造,黎回應他撰文時國安法陰霾已籠罩所有人頭上,強調《蘋果》不可能非法地營運,又否認控方指他不擔心國安法。控方再追問黎為何說「但我們每一天都要冒着被拉人封艇的風險」?黎就解釋,國安法紅線模糊,當時不確定《蘋果》所做一切是否絕對合法,但若明知非法就一定不會做,又不同意控方指他執意無視國安法後果,以過往編採方針繼續營運《蘋果》,「這會是自殺式行為,我們不會自殺。」

黎稱會為模糊紅線冒風險

法官杜麗冰另關注,黎在文中指「二百警察殺入蘋果日報大樓,大肆搜查檔案文件,更是警權侵犯新聞自由」,質疑當中指警權主導政府、凌駕法律,做法明顯違憲的指控失實,因警方搜查報館前已獲法庭批出搜查令,惟黎文章並沒提及。黎指自己只是描述當日目睹事情,杜官再質疑黎必然看到搜查令卻隻字未提,黎就同意法官指,是有意表達警權不受約束、凌駕法律。另黎智英亦否認控方指,是再次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及煽動仇恨政府。

控方後引述黎的直播節目內容,黎當中表明知道與外國嘉賓傾談可能會惹大禍,因勾結外國在港是「大罪」,但他必須繼續堅持自己一直以來所做的事情,因知道很多人敬仰他。黎今在庭上解釋,說自己冒風險與外國人傾談是因認為此舉或會被詮釋成勾結外國勢力。惟法官杜麗冰質疑其言論不合邏輯,似有違他早前稱合法行事說法;黎就解釋,自己會為模糊的紅線冒風險,但明確知道違法的事情絕不會做。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為何不盡可能遠離紅線;黎就以「當你要挺身捍衛自由,你就不能夠遠離紅線」回應。李運騰關注黎是否在「打擦邊球」;黎表示同意,又表示「若然某些事我不知是否合法,我會承擔風險去做」。就控方質疑他不如自己聲稱般謹慎小心,黎就表示自己再謹慎小心,也不可能徹底抹去模糊的紅線。

黎:「希望只是希望,希望不能被『繼續』。」

控方今亦展示黎個人Twitter在國安法實施後發表的多則帖文,當中提及與香港關聯公司涉侵犯新疆人權面臨美國制裁,帖文就指最有效保障人權的方法,是讓侵犯人權者為其行徑負責,以及指「中共的共犯」無處可逃、其資金無處可藏,將為迫害港人承受後果;黎否認相關帖文是請求或主張制裁。

控方又展示黎的專欄文章〈天下圍中 拜登騎虎難下〉,內容指特朗普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制裁中共官員,並指「令國安法蹂躪喘不過氣來的港人感到有人為我們出氣而寄存希望」。黎否認是希望美國繼續制裁中共,指自己沒這樣說,只是陳述已發生的事實。就控方質疑他說制裁令他「寄存希望」,黎解釋港人有希望只因有人挺身幫忙,而控方就指黎冀「繼續有希望」,黎以「希望只是希望,希望不能被『繼續』」回應控方。

另就黎在直播節目提及美國制裁迫使中國初創企業遷移台灣,令台灣成為「亞洲矽谷」,成為美國應對中國的「槓桿」,以及指歐洲國家、日本等必須跟從美方科技封鎖政策,可令美國維持「霸權」地位。控方指黎在國安法後反覆主張對中國實施科技制裁,黎否認,強調只是分析已發生的事情,亦從沒說過冀科技制裁繼續,自己也無資格希望制裁繼續,因屬美國政策,他無權左右。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