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完成歷時52天作供 辯方呈官方資料被官批「走後門」

「黎智英案」周四(6日)續審,黎智英完成作供,歷時52天。辯方覆問時,展示黎與秘書間有關「飯盒會」的WhatsApp對話,獲黎確認並重申,「飯盒會」討論公司營運業務,與編採無關。另就控方指黎撰文稱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的內容是毫無根據,辯方將有關報道及政府官方資料呈堂,惟被法官指相關資料與案件無關,質疑辯方此舉是「走後門」。黎智英在作供完畢後,從證人台站起並先後向法官及控辯雙方揮手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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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跟秘書對話訊息涉營運業務「飯盒會」與編採無關

案件踏入第144天審訊,黎智英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作覆問,辯方展示黎與秘書間有關「飯盒會」的WhatsApp對話,顯示秘書在2018年11月向黎發訊息,提及根據張劍虹的說法,11月22日周四與《壹週刊》的「飯盒會」出席名單,並列出相關人士,黎確認訊息涉及「飯盒會」的準備工作。另一訊息顯示黎的秘書向黎發訊,提及張劍虹提供有關「飲食男女編輯部」的「飯盒會」出席名單,黎庭上指《飲食男女》為壹傳媒旗下雜誌,非《蘋果日報》。

辯方再展示另一例子,提及與「美蘋」的「飯盒會」出席名單及會議詳情,黎確認與《蘋果》美國版的中文新聞相關。辯方之後安排黎閱讀逾百頁他與秘書的訊息紀錄,黎花約15分鐘閱讀紀錄後,確認曾收到這些由秘書發送的訊息,並指訊息涉及公司及雜誌營運業務的「飯盒會」,與編採無關,相關部門亦非編採部門,又確認當時有向秘書發訊息回覆。

辯方之後向法庭表示,除非法庭有其他問題,否則「這就是黎先生的長篇證供(that is the epic evidence for Mr. Lai)」,黎之後完成歷時共52天的作供,他在證人台除下耳機,繼而先後面向控辯方及法官輕揮手說「Thank you」,再由3名懲教人員押解返回犯人欄內。

另外,黎智英早前就其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中,涉及「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之內容,供稱忘記從哪「官方渠道」得知有關資料,並澄清為新聞報道;辯方今就向法庭呈交有關報道及政府官方資料,包括中聯辦的聲明及《明報》頭版報道,惟控方及法官均認為相關資料與案無關,法官李運騰質疑辯方此舉只為填補黎供詞漏洞,法官杜麗冰更指辯方「走後門」,反問「那法庭最後應該怎樣說?難道說他(黎智英)『可能』有讀過這些報道嗎?」辯方陳詞解釋,黎供稱他看過報道,但忘記出處,報道及聲明只屬獨立證據,強調是為證明黎的言論有公共資料支持,惟申請最終被駁回。

專家證人講述手機轉發功能操作 官關注專家資格履歷

辯方隨後讀出專家證人的書面供詞,該專家證人為Alan Jeffries,針對 WhatsApp的轉發功能提供意見,惟法官一度關注相關報告未有提供專家證人的資格或履歷,並著辯方補充專家資料,而控方則表明不挑戰辯方專家報告。

辯方指,專家報告測試涉及3部裝置,分別為使用作業系統Android 12的諾基亞(Nokia)手提電話、使用作業系統Android 14的小米紅米手提電話,以及使用作業系統iOS 16.7的iPhone 8 Plus電話;測試透過WhatsApp在兩種情況下,包括由Nokia裝置向小米裝置發訊,Nokia裝置將該訊息轉發予蘋果裝置;蘋果裝置向小米裝置發訊,蘋果裝置將該訊息轉發予Nokia裝置;報告指無論哪一作業系統,轉發訊息行為均一致,在上述兩種情況,Apple裝置或 Nokia裝置均沒有任何轉發標示,表明訊息是經轉發,即所轉發訊息均看似為「新編寫的訊息」,與原始裝置直接發送的訊息無異。報告又提到,小米裝置把從Nokia裝置接收的訊息轉發至Apple裝置時,則會顯示「已轉發」圖樣。

案件明天續審,待控辯雙方準備本案承認事實。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潘加晴 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