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自閉症青年黃俊樂,被指於2023年國慶日,在深水埗損毀掛上國旗及區旗的旗桿,被控「玷污或侮辱國旗及區旗」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服刑完畢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姚勳智周一(31日)駁回上訴,指原審大律師曾按程序索取醫療記錄,亦未有嚴重失職,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審訊不公,維持原判。呈堂片段顯示黃案發時屈曲旗桿,令國旗及區旗無法豎立,法官裁定他行為明顯具侮辱意圖,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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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被裁罪成後 曾痛哭尖叫近1小時
上訴人黃俊樂(案發時19歲)於2023年6月被判入更生中心,現已服刑完畢,上訴由大律師蘇信恩代表。黃今早沒有到庭,其母親則有出席旁聽。
翻查報道,原審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曾批評黃俊樂作供前後矛盾、不盡不實,強調國旗及區旗需要旗桿才可在空中莊嚴地飄揚,被告將旗幟從旗海中扯下,令國旗及區旗不能正常展示人前,削減代表「我國」的尊嚴,裁定黃全數罪名成立。黃俊樂被裁定罪成當天並不獲准保釋,因需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報告而還押小欖,他當時曾在法庭內嚎哭尖叫近1小時,原審裁判官李志豪需休庭,並把案件轉至另一法庭處理。
至判刑當日,庭警欲將黃俊樂帶離法庭時,他就不斷掙扎並向母親方向大叫:「媽咪,唔好走住呀!」多名庭警需出手控制黃,黃一度呼叫更激烈,最終一名身穿西裝的女職員走進被告欄,指著黃並厲聲指令他「即刻,同我落去先」,黃雖繼續叫喊掙扎,庭警就強行把他扯進羈留室。而縱使羈留室大門關上,外面仍可聽見黃的叫喊聲。
官指原審大狀曾索取男生的醫療記錄
上訴方早前申請新增臨床心理學家等專家證供,證明黃的語言及理解能力只有小四學生水平,惟原審裁判官李志豪沒特別考慮黃的自閉症及專注力不足,也沒有分析有關狀況如何影響其犯罪意圖。上訴方並指,原審辯方大律師嚴重失職、立場搖擺,錯誤地不採用自閉症為抗辯方向,也沒有申請安排措施協助被告受審,令黃喪失公平審訊機會。
不過,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引案例指,即使原審大狀處理與被告意願不一致,除非遠超一時錯漏、過失相當嚴重,否則不會構成「嚴重失職」;黃俊樂原審時的指示,不是以醫療背景及自閉症作抗辯理由,而是以錯誤方式表達情緒。法官續指,原審大狀事實上曾去信西九龍精神科中心索取黃的醫療記錄,並索取曾診斷黃俊樂的醫生意見,而對方撰寫的報告,不確定被告有否受藥物或精神狀態影響,但認為「相關機會較小」。
被告與母同意刪用藥情況及見國旗不適
法官又引述原審大律師的誓章,指刪去黃用藥情況及看見國旗會感不適的辯護理由,屬黃與大律師會議後所作決定,當時男生及其母確認不依賴報告,故大律師亦並非沒有考慮,做法並無不妥之處,難指他嚴重失職,遂拒絕上訴方新增多名專家證供的申請。
至於原審大狀沒有為黃申請安排措施協助他受審,法官就認為沒有證供顯示被告不明瞭審訊過程及提問,他當時亦有大律師代表,因此並無任何不公。法官並指,原審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沒有就黃的症狀予詳細解釋,並無不妥之處,指林官知悉黃的背景及「滿街旗桿」的解釋,清楚指出黃庭上供稱是針對旗桿而非國旗,惟錄影會面卻有相反說法,認為他前後矛盾故不接納並供詞,當中並無不妥。法官又表示,由於他沒有在原審時耳聞目睹被告作供的優勢,故沒有證供基礎推翻原審裁斷。
就呈堂片段顯示被告直接步向旗桿,屈曲旗桿令旗幟不能豎立,姚官指,明顯是侮辱國旗及區旗,必然是故意而行、具侮辱意圖,上訴人沒有依賴精神狀態為抗辯理由,基於上述片段及環境證供,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解釋損毀旗桿原因:心情不適與顏色刺激
翻查報道,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並選擇在審訊時出庭作供自辯,解釋自己在中國國慶當日,因發現街道突掛滿旗幟,受旗桿密集包圍影響感到「個心唔舒服」,同時因旗幟的顏色令其受刺激,故才損毀旗桿,無意侮辱國旗或區旗。
被告母親作供:丈夫去世後情緒疏導缺乏
至於被告的母親在審訊時亦有作供,透露丈夫過往會疏導兒子情緒,但丈夫在2021年突然去世,自己繼而患上抑鬱,故沒有人疏導兒子情緒。她同時憶述在2018年時亦曾發生同類事件,被告在放學時路經街頭,因發現突多了易拉架海報,也曾感不適並上前把易拉架拉起,物主曾因此指控被告盜竊並需由警方介入,傳媒亦有作出報道。
2018年男生曾被誤指「偷竊」 老師稱男生為「資優生」
翻查報道,2018年讀中二的被告,因拉倒違法擺放的易拉架,被誤指為偷竊,期間更遭警方抬走。涉事學生的老師當時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該名男生是資優學生,並非外界所說的「傻」,只是思維較獨特,行為有時較突出。
該老師又透露,學生在校內備受關心,但未曾被標籤為「異類」。他形容男生為人正直,例如見到同學遺留物品,會立即提醒對方,對正確的事非常執著。老師補充:「他的小學教育很好,懂禮貌又守規矩。」
議員批評警方處理方式過於武力 專家籲認識自閉症
報道引述時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不排除該男生可能患有自閉症,或因突如其來的環境變化而感到不安。他批評警方以武力處理事件,認為當時應以更溫和的方式應對,而將案件標記為「傻人發現」更是不恰當。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指出,自閉症患者在社交及溝通方面可能面對困難,建議透過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病症的認識,從而培養更包容的社會氛圍。
案件編號:HCMA261/2023
編輯:梁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