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前特首夫人梁唐青儀創辦慈善團體 涉裝修糾紛敗訴須賠逾6萬元

由香港前特首夫人梁唐青儀發起的非牟利慈善團體「齊惜福」,被指拖欠工程公司尾數,遭對方入稟索償約21萬元,「齊惜福」就以對方未完成工程致其損失為由提出反申索,小額錢債審裁處周一(31日)裁定「齊惜福」敗訴,指申索方確完成合約內列明部分工程,而「齊惜福」未支付相關費用,裁定「齊惜福」須支付逾9萬元,惟基於申索方非註冊電力承辦商等,批准「齊惜福」部分反申索,最終裁定「齊惜福」須支付申索方逾6萬元。

梁唐青儀指申索方拖延工程

本案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申索人分3案入稟,追討麗閣邨地舖單位電力供應、冷氣設備工程及裝修的尾數共逾37萬元。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金額上限為7.5萬元,故申索人只追討約21萬元,放棄餘款。「齊惜福」一方則提出反申索,指申索人未完成冷氣工程、影音及士多房工程,須由他方接手,工程延誤亦導致租金損失。同樣基於申索限額,「齊惜福」僅追討約21萬元,放棄餘款。

案件今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審裁官李毅要求「意・建築」公司陳姓負責人再出庭作供,他表示雖然並非註冊電力承辦商,但有將工程外判給持牌承辦商,且「搵好多師傅」幫忙;又激動指「齊惜福」方代表梁唐青儀「講到我咁差」,惟質疑對方卻數次與他合作,強調只要對方付款,他便願進行工程。

審裁官另問及梁唐青儀,在簽約前是否知道申索方外判工程,她回應「唔知」,再質疑表示「冇雪種、冇測試、冇完工(紙張),有咩可能收尾數?」她又指,申索方拖延工程,期間「齊惜福」需一直交租,反問如不趕走申索方,「點對得住」捐款給「齊惜福」的善長人翁。

官指申索方非註冊電力承辦商 故批准反申索

審裁官李毅休庭約半小時後作裁決;就電力工程,指申索方陳先生在作供時,先稱已完成電力工程,惟在盤問下改口供指不確定是否完成,認為陳個人並不清楚情況,惟證據顯示申索方的確完成部分工程如掣箱,被告方尚未支付相關費用,裁定被告方須就此支付申索方14,500元。

不過,由於申索方非註冊電力承辦商,故批准被告方的反申索,下令申索方須支付32,000元。

至於冷氣工程方面,審裁官指被告方稱申索方拖延工程,所以才趕申索方離開,但申索方不曾表示無法完成工程,故被告方無權趕走申索方。同樣基於申索方已完成大部分冷氣工程,遂下令被告方須支付25,530元,並駁回申索方的反申索。

他又指,申索方亦已完成合約內列明的士多房、門等裝修工程,故下令被告方須支付索償;至於被告方指因工程延誤等招致損失,他就指被告方並未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最終經考慮後,下令申索方另須支付被告方100元,並不作訟費命令。總結而言,被告方「齊惜福」共須支付63,120.5元予申索方。

而「齊惜福」代表梁唐青儀在散庭後,一度問法庭書記可否上訴裁決,獲回覆可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她在離開法院大樓後未有接受傳媒訪問,隨即上車離開。

案件編號:SCTC 39015/2021、SCTC 3792/2022、SCTC 5032/2022

編輯:梁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