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恐第二案周二(8日)續審,踏入第83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出庭作供,提及因生意需要租用涉案大角咀宏創方單位,並在2019年社運期間曾借出單位供示威者留宿及存放裝備,其後他收取示威者資助的租金,以提供地方供對方擺放示威物品,又曾跟其他示威者到食肆及酒吧收集玻璃樽再放在單位,相信是用於製作汽油彈,但自己並無參與,亦沒被告知玻璃樽會用於製作低性能炸藥。另外,何卓為庭上又透露,港警封鎖理大校園後,他因持有潛水牌照,曾三度爬雨水渠「勘察」和「開路」,並見渠內有示威者扔棄的裝備,推測有人按其路線離開理大,並確認法官提問指,有理大示威者不是向警方渠道自首,而是按其方法從理大偷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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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近旺角警署 示威者會用作休息
本案8名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張琸淇、何培欣及周皓文。首7名被告牽涉明愛醫院爆炸案(2020年1月27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2020年2月2日),以及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附近放炸彈(2020年3月8日)。
首被告何卓為選擇作供,透露自己於1984年生於香港,學歷為中七預科畢業,曾任地產代理7至8年,後從事動物進出口貿易,至2018至2019年從事釣具買賣,亦帶團到外國釣魚,並自2019年6月年起,租用大角咀宏創503室存放生財工具,並因經常出海,上岸後會在503室留宿。
何今在庭上承認,於2019年6月至11月曾參與示威遊行,但「唔係最頭嗰排」,不曾擲汽油彈,並自言無法阻止年輕示威者上街,但會在場勸他們離開,或在後撤時帶他們跑到自己熟悉的大角咀區,減少被捕及受傷風險;他又透露,宏創方跟旺角警署只有10多分鐘步程,示威者會到503室休息,他亦收留與家人政見不合的示威者,留下鎖匙和電子感應卡,各人可自由出入,久而久之,示威者會在單位存放頭盔、防毒面具等示威裝備。
曾跟示威者一同收集玻璃樽
何續提及,網紅「搣時潘」潘書韻曾把防毒面罩等示威裝備轉交他,著他分發予學生或其他示威者,而派發完畢後,有人再向他索取,故他曾把手頭仍有的防毒面具以成本價出售,但就遭潘指控「偷賣裝備」,更將其個人資料「起底」,並誣衊他「食人血饅頭」;而事件更曾被《文匯報》整合成報道。
何續供稱,事件發生後他曾不敢外出,工作及生活大受影響,而當他表示生活有困難時,一名叫「Rachel」的舊街坊就向他提出,可每月資助他租金,條件是借出單位地方放置物品,何最終接受提議,而對方曾提及會在其單位內以電油熔發泡膠製成「很黏的汽油彈」,因顏色「白白黃黃」質感似忌廉,又稱之為「蛋糕」。
此外,何又供稱,在中大及理大事件發生前,示威者使用汽油彈次數頻密,他於是連同其他人曾到食肆和酒吧收集玻璃樽、酒樽,再同意放於其單位內,並相信玻璃樽是用於製作汽油彈,但他不知道示威者最終是否有製作,而他沒有參與,亦從無人告知他會以玻璃樽製作低性能炸藥「火箭糖」(rocket candy)或「閃粉」(flash powder)。
雨水渠內有示威者扔棄的裝備
何今在庭上又提及,曾在2019年11月示威者佔據理大的首周進入理大,後因工作緣故離開,惟當打算再入內時,警方已建立封鎖線;至約11月20日,他透過渠務署圖則,發現何文田有一條可前往理大地底的雨水渠,同時得知當時有身處理大校園內年輕示威者精神情緒差,有自殺、自殘念頭,坦言「好擔心、好心痛」,由於持有潛水牌照,過往又曾進入排水渠道到山上拍攝,於是向相熟示威者借用防水電話,再帶同潛水衣、防水電筒、氧氣樽等,3度進入雨水渠「勘察」和「開路」,持電話定位再一直行近理大範圍,「確保條路行唔行到人,狀況係點,我要話畀其他人聽」。
何指,最後一次進入雨水渠時,從淤泥及水中見到示威者扔棄的裝備,推測有示威者經相關路線離開理大;法官陳仲衡聞言追問:「理大示威者按你的方法從理大走返出來,你意思是(他們)不是向警方渠道自首,而這樣自己偷走出來?」何確認。
何另指,自己習「史實歐洲武術」多年,眼見「和理非」示威者張貼文宣時被滋擾襲擊,曾到中大和城大教授他人如何保護自己,因而認識本案第3被告吳子樂,會稱呼對方為「波仔」或「股票佬」;至於第6被告張琸淇,就從吳子樂口中知悉二人為情侶關係。另因有示威者在8.31事件後被捕,在詢問律師聯絡資料時認識本案第2被告李嘉濱,兩人之後在示威完結後,會一同飲酒吃宵夜,亦透過飲酒認識第8被告周皓文。至於控方指稱是第5被告楊怡斯的女子Vivian,何稱相信對方不是被捕人士,亦非本案被告,兩人於2018年在蘭桂芳相識,後因政見相近不時相約吃飯飲酒。
辯方今於庭上播放2020年1月25日晚上(即明愛醫院事件前2天)的宏創方閉路電視片,何憶起當天為年初一,他在拜年後返回單位,其後李嘉濱發訊息著他到10樓1008室,點算防毒面罩和口罩的存貨,當時一名綽號「華御結」的男子稱從內地購入煙花,打算到503室測試,而何認為當時為年初一,「燒一燒,旺一旺都好」,故連同李嘉濱、吳子樂及「華御結」同到503室,但不久後他因肚痛上廁所,李及吳等人則返回1008室。何續稱,當時沒看到李嘉濱和吳子樂持平底鍋進入其單位,數天後才發現單位內多了一個平底鍋,惟自收取Rachel的資助租金後,劃出單位窗邊近雪櫃位置供對方擺放物品,自言有少少麻木,故不會深究單位是否多出了物品。審訊周三(9日)續。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編輯:梁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