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高院准社工謝世傑撤回新田科技城環評司法覆核 前區議員陳嘉琳申加入被駁回

註冊社工謝世傑早前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環保署去年5月批出新田科技城發展環評報告時,未有遵守《環評條例》及違反程序公義,以及環保署長未有優先考慮保育及緩解措施下,接納環諮會建議,要求推翻環保署署長批准報告的決定,並獲批許可。不過,謝世傑早前申請法援被拒,另指因案件而受滋擾,有意退出本案;而西貢區前區議員陳嘉琳則申請加入,以取代謝世傑成為司法覆核申請人。法官高浩文周五(11日)裁定,兩人沒有足夠的利害一致性,共通點不多亦不夠具體,駁回陳嘉琳的申請,同時基於謝世傑表明退出而批准他撤回司法覆核,並擱置原定6月的審期。法官高浩文並在判詞後記中特別指出,謝世傑的法律團隊無償地提供協助,履行專業職責時卻在網上受攻擊,令人擔憂,重申出於對法治的尊重,市民不應試圖對訴訟人或其律師施加不當壓力。


相關報道


官形容謝世傑欲退出案件後 似試圖「交棒」予陳嘉琳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香港註冊社工謝世傑;建議答辯人為環保署長,利害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謝世傑在入稟狀中提出3大理據,包括涉嫌違反《環評條例》、違反程序公義,以及環保署長作出違法和不合理的決定,即接納環境諮詢委員會建議,有條件地向「新田科技城」工程「開綠燈」。謝世傑早前擬退出覆核申請,由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在今年3月6日申請加入以取代謝,成為本案司法覆核申請人。

法官高浩文今頒下判詞,提到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非接力賽的「起跑槍」(starting gun),惟當謝世傑欲退出案件後,似試圖「交棒」予陳嘉琳。判詞引述謝的誓章,指其非常遺憾提出取代申請,因法援署基於其經濟狀況和案情,在今年1月拒絕其法援申請,令他因缺乏資金以取得有意義的專家證據。

謝又在誓章透露,訴訟期間面對外界壓力,他本人及其法律團隊自2024年11月14日起受網上攻擊,今年1月更有人在社交平台攻擊其人格,發表針對其家人的惡意評論,洩露他們的個人資料。謝的女兒及前妻亦收到來歷不明信件,夾附與案相關剪報,亦有匿名信寄至其女兒長期任義工的機構,認為其法律團隊雖然無償提供協助,但考慮到一旦敗訴需承受之後果,包括難以負擔訟費,惟繼續尋求援助但不成功,基於持續面對的壓力及無力進行訴訟,深思熟慮後決定不再繼續本案法律程序,而跟關心環境議題的人士包括陳嘉琳商討後,陳表示願意介入,讓訴訟繼續進行。

判詞指兩人沒有足夠的「利害一致性」

判詞引述陳嘉琳的誓章,指陳是獲歐洲金融分析師聯合會認證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分析師,於非政府組織任項目主任(project officer),主要職責是提高大眾對環保的關注度等;而在新田科技城項目上,不同環保組織曾向她諮詢,她亦有組織相關魚塘觀鳥團、研究生物多樣性和項目帶來的潛在影響,過往也曾就環境及城市規劃提司法覆核,並兩度獲裁勝訴。陳認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不應因謝無法繼續而終止訴訟,強調自己亦有利害關係可取代當申請人。

判詞就提及,由環保署方呈交的誓章中,曾質疑陳的參與度不足,沒有在諮詢期內提意見,亦沒有出席相關簡報會或工作坊;陳就於誓章回應,指其所屬組織未獲邀參與。法官根據各方誓章推斷陳所屬的組織為「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惟在其網頁上未找到以環保為重點的工作,認為正解釋為何組織無獲邀參與相關簡報會,而諮詢期間署方亦無收到該組織就新田科技城規劃提出的意見。

判詞認為,謝未獲法援資助後續尋求其他資金,可見是其退出本案的主要原因,相反受騷擾一事對其退出重要性不大,但重申騷擾及起底行為不可接受,而對尋求正當法律權利的人而言,要擔心將面對的潛在騷擾並不理想,惟法官不認為涉案騷擾行為目的是想令謝退出本案。判詞續指,假如當初由陳申請提出司法覆核,會接受她有足夠基礎挑戰署方決定,法庭或會批出許可,但她於期限過後,即今年3月6日才提出申請,法庭必然會拒批許可。而陳亦沒有解釋為何逾時申請,除非她本無意挑戰署方決定,是直至得知謝欲退出才決定加入訴訟。

判詞續指,謝和陳均關注環保議題、環境保護及法治,但兩人沒有足夠的「利害一致性」,令法庭破例批准陳的逾時申請,且兩人共通點不多亦不夠具體,因此裁定陳不能取代謝。法官又指,明白有人或會因謝提出司法覆核,但無法繼續而感失望或遺憾,但當初只有謝提出挑戰,當謝決定不再繼續訴訟,表明退出本案,法庭因此批准其撤回申請,亦意味案件不再存在,故同時擱置原定今年6月的審期。

官判詞後記批滋擾行為 謝陳發聲明對結果感失望

判詞中亦特別加入「後記」部分,法官特意在當中指,謝的法律團隊無償提供協助,為法律界優良傳統,但他們履行專業職責時卻在網上受攻擊,令人擔憂,惟令人欣慰是沒有跡象顯示政府或公共機構試圖壓制(suppress)針對他們的法律挑戰,相反以公開、有原則的方式應對。法官指,出於對法治的尊重,市民不應試圖對訴訟人或其律師施加不當壓力,強調作出公道及有基礎的評論不應受批評,但若透過滋擾、威力或恐嚇來施壓則「絕對不能接受」。

謝世傑及陳嘉琳在得悉裁決後就發表聲明,表示對結果感失望,指謝面對的滋擾持續至今,自上次聆訊後,陳的親友亦收到匿名滋擾信件及電郵,在社交平台上也遭不實言論抹黑,聲明譴責有關行為,強調市民行使法律權利時不應受滋擾。聲明又指,即使法庭拒絕換人申請而令本案中止,但無法改變新田科技城環評「錯漏百出、程序不公的事實」,尤其司法覆核案已獲批許可,反映法庭認同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兩人又指,縱使未能在法庭守護香港環境,公眾仍有權監察對環境帶來重大破壞的發展項目,兩人亦會繼續監察新田科技城的發展與規劃。

案件編號:HCAL1256/2024

編輯:梁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