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阮民安曾因發文鼓吹仇警、嘲笑警員死傷及咒罵法官等,又涉訛稱以售賣曲奇為暴動案女被告籌款而從中得益,承認洗黑錢及煽動罪後被判囚26個月,他早前完成服刑後稱移民英國,惟他另涉在前年年尾,於一餐廳內無牌舉辦音樂會,案件周一(28日)提堂,阮民安認罪,最後被判罰款3500港元。他在庭外形容案件「好荒謬好荒謬」。
阮民安被控一項無牌公眾娛樂場所傳票罪,控罪指阮在2023年12月30日,沒有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申領牌照,在鰂魚涌英皇道一間店舖無牌舉辦音樂會。
阮今身穿黑色棒球外套、戴黑色口罩,沒有法律代表下親自應訊,案件開庭後他即表示認罪。暫委裁判官鍾穎詩一度問及他是否有求情陳詞,阮就回應「冇乜特別」,最後鍾官以阮民安初犯及認罪,判他罰款3500港元,阮民安就提出望在1個月內繳交罰款獲批准。
已移英成為KOL的阮民安在散庭後於法庭外受訪,透露自己今次回港目的為處理本案,以及探望父親;就本案被票控,阮一度笑言「黐黐地線」,解釋自己事前原打算舉辦音樂會,但被多個場地拒絕,由於他想報答一些支持他的朋友,跟他們「食一餐飯,我喺入面唱幾首歌」,故當日在涉案餐廳舉辦「好private嘅party」,強調聚會沒有收費亦非音樂會,惟有食環署人員在聚會開始5分鐘內即出現,「佢哋講成我係個賣飛音樂會」。
稱選擇認罪非妥協只望盡快結束案件
阮續指,自己曾辦多場音樂會,清楚涉案音樂會非商業性質,惟雖然如此,他最後以「冇需要再糾纏啦,同呢啲人,係咪?大家明啦」為由,決定選擇認罪,又指認罪非妥協,曾跟律師商討並發現案情「幾搞笑」,一度打算否認控罪,但考慮曾被判20多月監禁,故望盡快結束案件返英。
阮民安又直言,案件「好荒謬好荒謬」,同時寄語表示:「希望大家記住,荒謬嘅事情依然係每日上演緊,喺呢個漁村嘅唔同角落,希望大家加油努力,頂住啦,好冇?」續指案件令他失去在香港發展音樂的希望,形容自己在港的娛樂事業因此「close file」,料日後會在海外發展。
阮民安過去被指於2021至2022年間,在社交網站發文鼓吹仇警、嘲笑警員死傷及咒罵法官等,另涉訛稱以售賣曲奇為暴動案女被告籌款而從中得益,承認洗黑錢及煽動罪後被判囚26個月,他早前完成服刑後稱移民英國
案件編號:ESS15826/2024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