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控方指何桂藍專訪配合初選 鄒家成專訪近乎「港獨」

香港「立場案」周四(16日)續審,控方繼續圍繞涉案文章盤問前總編鍾沛權,質疑《立場》為配合參加初選的前《立場》記者何桂藍,重推她的專訪,指報道寫法「將事實同埋意見撈埋一齊講」。鍾沛權強調一向是配合新聞事件重推報道,絕無吹捧或讚揚意圖,又指人物專訪是希望受訪者可如實交代自己想法,就算主張激烈,亦不是煽動;控方另外又質疑鄒家成的專訪倡議「香港民族」近乎「香港獨立」,鍾沛權認為兩者有別,更指即使鄒的言論激烈,不等於主張港獨,對鄒是否要港獨或有否干犯顛覆罪行,他不作判斷。

鍾沛權強調傳媒角色絕無意圖吹捧或讚揚某政治人物

立場案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1日審訊,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在庭上續就《立場》訪問初選候選人何桂藍的文章盤問鍾沛權,質疑文章的焦點角度及內容刻意鋪排。鍾沛權就回應,做新聞不會有意圖吹捧或有利於受訪者,重申訪問何是因對方是矚目政治人物,而她最大的政治資產,是從做記者累積下來的聲譽民望,故文章作者重點放在何角色上的轉變。

伍淑娟就質疑,若焦點是跟何桂藍的記者角色有關,文章中可以不提及有政客貪錢,稱有人「當選是為名、利、權」;鍾解釋文章風格五光十色、百花齊放,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帶讀者進入記者角色轉變的焦點」,重申傳媒的角色是讓參選人詳細交代其政治主張,絕無意圖吹捧或讚揚某政治人物。

至於該文章的發布日期和時間,首次為7月7日,然後於7月12日初選前夕,即7月11日的凌晨再於《立場》的Facebook 專頁重推,伍質疑是故意安排。鍾就回答指Facebook有時間掣功能,當時《立場》想維持社交媒體24小時運作,而非港人的讀者最活躍接收資訊的時間多在香港的凌晨,故部分文章會配合重大新聞事件於深夜再次發布。惟此說法引來伍淑娟反覆質疑,指《立場》「一早諗定」要重推何的文章,鍾就多次重申,只是配合新聞事件而發布。

控方引述專訪內容逐句提問 質疑沒在事實基礎下發布文章

控方之後轉為引述該專訪內容,逐句向鍾沛權提問,包括引述該文章最後段落,當中提到「如果那安靜是建基於六百幾人被告暴動,那不是平靜吧」,指該段落予人感覺「總之600幾人被控暴動係唔啱嘅」,指文章「將事實同埋意見撈埋一齊講」。鍾沛權就回應,人物專訪就是希望受訪者可如實交代自己想法,,何桂藍當時作為主要角色,選擇某條政治路線,為何會對本港局勢有如此結論,可呈現其當時的精神面貌。

不過,控方續指,應在事實基礎下才發布相關內容,惟鍾認為,政治人物解釋其思想變化的根源,不論認同與否,都需要如實紀錄,不能斷章取義。惟控方續質疑指此類內容或令讀者接受「香港差到甚麼地步」此說法為事實,鍾沛權就再次解釋,涉及政治人物的專訪,會希望呈現對方真實想法,該政治人物以甚麼手段達致政治目的,港人只有在充分資訊下,才可決定有關主張和行動是否值得支持。

鍾沛權指把文章下架無奈 哽咽稱「唔想將歷史記錄刪走」

至於控方又指,如當中涉及非法或煽動言論和主張,是否都如實報道時,鍾就回應,只要有關言行不會引發即時暴力、損害公眾健康,或誹謗他人,便應盡量如實報道,並認為「提出嘅意見主張,即使激烈嘅,我唔覺得係煽動」。

對於《立場》把同系列另外兩篇有關鄒家成及梁晃維的報道下架,但保留何桂藍的專訪,伍淑娟質疑是否因該文章是「招牌文章」,或「立場姐姐何桂藍係招牌」?鍾沛權作出否認,一度哽咽回應若非無可奈何,「唔想將歷史記錄刪走,咁嘅環境下做傳媒,有人說法係留個歷史初稿,可能千瘡百孔,都叫一部份,(文章)可以留得低都想留低」,並反問:「點樣可以令你明白,我哋做傳媒、做新聞係點樣思考、珍惜自己做返嚟嘅內容呢?」

否認以文章測試政府底線 如有言論自由空間應可發布

控方再追問,鍾是否認為何桂藍專訪「無問題」?又質疑為何不加入「受訪者言論不代表媒體立場」等免責聲明「加個『頭盔』咪可以保護自己囉」。鍾沛權就回應,指香港如果有真正履行《人權法》、《基本法》承諾或賦予的言論自由空間,有關文章是可以發布,並不會有問題,亦否認是以此文章欲測試政府的底線,並強調正常讀者不會覺得被訪者言論是代表機構立場。

至於何桂藍曾在專訪中提倡「同中共周旋,要同佢打過」,控方指會嚴重引起讀者憎恨中央、討厭港府,鍾就回應指批評當權者及政府的聲音,在開放社會中屬普遍,回歸前後亦曾容許激烈批評中央的聲音存在,反指「可能正正係政府點對待批評聲音,如果批評異見,更加會惹起憎恨」。

鄒家成倡「香港民族」 鍾不認為等同「港獨」

伍之後轉為以鄒家成的專訪文章《【專訪】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盧斯達)》一文展開盤問,鍾指訪問鄒,是因對方在初選中高票勝出,票數甚至比傳統民主派人士多,是值得關注人物,加上他的政治主張激烈,極可能被取消參選資格,故認同應採訪他作詳細的記錄。

不過,伍指鄒家成否認一國兩制,表示香港民族要對抗中華民族,是年輕的本土主義者,高舉「香港民族」一詞,同時指該詞用法「有好多人都唔同」。

鍾回應稱,過去有人提倡香港民族主義要「中港區隔」,認為有人提倡香港民族主義,建立更強的香港人身份,爭取更全面的香港自治,進一步「中港區隔」,但不等於主張香港獨立。不過,控方就指,鄒表明要反中國殖民、反一國兩制,認為是指向香港要脫離中國成為一個更大的民族,近乎香港獨立。不過,鍾重申指鄒的言論雖有強烈族群主義,但相信只是想強調族群利益,未必有憲制上港獨的意思。

至於鄒的政治主張提出要奪權,控方質疑是屬顛覆,但鍾沛權認為,當中要有具體行為才可構成罪行,單憑言論能否構成犯罪他則不懂判斷,並補充鄒的用字會較激烈,惟亦要考慮他具體的手法。對於鄒下一步是否想港獨,鍾拒絕判斷,又指因為不想影響鄒家成正在審訊中的案件,並補充指香港民族主義跟他認同的民主自由普世價值有衝突,故自己對此抱有懷疑,但作為傳媒,只會留意提倡有關概念人士往後的發展。

立場案將於周五(17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