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民眾欲營救被困理大示威者,在尖油旺一帶聚集遭警方封鎖,並拘捕213名示威者,其中10人包括獨立歌手莊正被控暴動罪。案件去年12月17日被裁定暴動罪成,周六(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0至52個月。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表示,案件無證據顯示被告作出或威脅他人作出暴力行為,相信他們因本案已有沉重教訓,重犯機會低。林官以57個月為量刑起點,各被告均無案底,再獲減刑3個月,他們又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等,再酌情減刑兩個月。其中4名被告:湛沛林、陳思進、周嘉慧、周諾澄,案發時未滿21歲,認為他們易受社會氛圍影響,故額外減刑2個月至50個月,其餘6人監禁52個月。
辯方求情時提到,莊正的歌手生涯剛起步,但或多或少受本案影響,希望法官酌情輕判。
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高級督察潘崇禮歡迎判刑,認為可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起阻嚇作用。他重申,警方尊重市民集會權利,但前提是要以和平守法方式進行。
控方案情指,當日約晚上9時,警方調派隊伍到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處理示威活動,警方在推進期間不斷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警方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的南邊與示威者對峙時,示威者無視警方警告,以大量人數集結、拒絕散去,不時衝向警方防線並投擲汽油彈,令行車線上火光熊熊。從片段中估算,警方推進期間示威者向警方投擲了約250枚汽油彈。
警方檢取翟柏龍的手提電話後,發現他與莊正曾在Whatsapp討論帶備雨傘一起赴佐敦一帶。
10名被告依次為地盤管工歐陽浩明(25歲)、攝影師翟柏龍(28歲)、學生湛沛林(19歲)、髮型師陳思進(18歲)、無業鄭太君(25歲)、音樂教師莊正(28歲)、學生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音樂教師簡澧然(24歲)及酒吧店員黎子欣(22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