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5男女參與「三罷」非法集結等罪成

2019年11月13日,網民發起「三罷」行動迫港府落實五大訴求,多人在中環集結參與「和你Lunch」,8名男女在晚上警方驅散期間被捕,被控非法集結、刑毀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2人早前承認控罪還押候判,其餘6人周六(14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林偉權裁定其中5人罪成,其餘已認罪2被告還押至下周六(年30)求情及判刑。

林官裁決時指,當日下午起多人在中環街道集結,期間呼叫政治口號、撒溪錢又以磚頭、竹枝、雜物等設置路障和傘陣,同日有人堵塞畢打街、德輔道中等多條主要幹道,又以噴漆損毀畢打街商鋪、塗污中環站外牆、拆毀道路欄杆。

林偉權表示,其中4名非法集結罪成的被告,被攝錄到出現在非法集結現場,並帶裝備如口罩、手套、頭盔及護目鏡等,非普通人隨身帶備物品,而是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者的裝備。另有2名被告,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有片段顯示其中1名被告在中環站外牆塗鴉,因此罪成。

另外,林官採信被告蕭振灝在審訊時親自作供稱,當日原打算到中大做救傷工作,因交通問題而先去理工大學取物資,打算在日後救傷時作防護用途,並拿了一支噴漆回宿舍作文宣之用。法官亦信納脫罪男學生稱,當時只為好奇觀看而走出德輔道中馬路,顧著和朋友傾談忘形逗留,並非蓄意非法集結,裁定他非法集結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均不成立,當庭釋放。

6名被告為:黃朗勤(22歲,學生)、蕭振灝(20歲,學生)、黃鋆國(24歲,招待員)、劉好途(22歲,保險經紀)、李浩章(20歲,無業)及呂傑靈(35歲,設計師)。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