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旁聽師涉庭上拍掌煽動罪成 棄上訴即時服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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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七旬「旁聽師」趙美英及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在旁聽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結案的裁決及求情期間,作出拍手等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分別被判囚。趙美英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周二(31日)聆訊,她透過法律代表撤銷上訴後,須即時服刑。

首宗涉法庭旁聽人士違反煽動罪案件

本案為首宗涉及法庭旁聽人士違反煽動罪的案件,由於其他「旁聽師」早已知悉趙美英放棄上訴的決定,故均有到場旁聽表達支持,並在散庭後向她輕呼:「保重!」

相關控罪指,本案上訴人趙美英(68歲,家庭主婦)與同案另一被告彭滿圓(59歲),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兩人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另外,彭滿圓因其網上言論,再被加控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行為」的罪名。

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負責審訊,並在去年10月27日裁定兩人所有罪名成立。鄭官判決時指,趙美英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在庭上說出「我都有拍手」、「包青天嚟審」及「有尊嚴呀,亂咁判」等言論,內容包含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份和司法不公的意思,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司法莊嚴及法庭運作,絕非一時失言或情緒宣洩,必定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亦具有煽動意圖。

兩被告原被判囚 12 個月及 3 個月

審訊時未有法律代表的彭滿圓親自陳情,指雖被裁定罪成,但從守護良知及捍衛人權法治的角度來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稱自己坦承曾拍掌及指正法官是「戰勝恐懼的自由」,強調無論面對多長刑期都會欣然接受,他最終被判囚12個月。

至於趙美英,她的大狀求情時曾提出多個因素供法庭作量刑考慮,包括被告只是口頭說出煽動字句,沒以文字發表,歷時亦不長也沒有預謀等,希望法官接受被告只是一時衝動表達情緒,可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但最終趙美英被判囚3個月。不過,她的代表律師隨即為她提出保釋上訴申請,獲鄭官接納,准以現金5萬元一直保釋至今。

趙美英的上訴申請聆訊周二早上在開庭後,法官黎婉姬隨即詢問上訴人的法律代表,上訴人是否決定放棄上訴?上訴方簡單回應:「係」,法官即批准有關申請,並宣布上訴人須即時服刑。

案件編號:HCMA411/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