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主任陳朗昇被控阻差辦公一案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周四(18日)陳朗昇自辯,稱案發當日被截停及要求出示身分證,由於曾在被截查時,被警員把其身份證在直播鏡頭下展示,故希望確認截查者身份,而對方只取出一個卡套「好快咁遞咗一下」,陳續追問對方資料,強調知道不能在警方查身分證時抗拒,自己亦無意反抗或逃走。
「手舞足蹈」是因向在場警員解釋軍裝跟便衣有別
控方在周三(17日)完成傳召證人,辯方沒有中段陳詞,裁判官梁嘉琪隨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需要答辯,陳朗昇選擇出庭作供,辯方同時不會傳召其他辯方證人。聆訊周四繼續,由陳朗昇先接受辯方主問,憶述案發當日時的情況,他被一名沒有穿警察制服的便衣女警26781突然截停並向他說:「先生,身份證」,他因而向對方問及「你係咪警察?你係乜UI(警員編號)?你守邊度?」及「點解截查我?」等連串問題,惟因為對方沒有回應,其間只是三度快速展示相信是委任證的證件,直至另一名軍裝警員介入,而他在軍裝警員出現後,亦同時從銀包取出載有身分證的銀色卡套打算配合,又指自己跟進警察新聞多年,熟知警方的行動及《警察通例》等,知道不能在警方查身分證時抗拒,而他當時亦無意反抗或逃走。
對於被指案發時大聲說話兼情緒高漲、激動,更手舞足蹈,陳就解釋,是因案發現場,即旺角麥花臣場館外環境較為嘈吵,且當時有多名警員在場,自己亦與涉事警員身高有一定差距,故此需要較大聲說話;至於「手舞足蹈」,只是因為揮動卡套並向在場警員指出對方軍裝跟便衣警員有分別,而自己向對方解釋期間,女警才突透露自己隸屬「旺角差館公眾活動組」。
被控方質疑追問警員所屬單位原因
陳又指,之後再有另一便衣警署警長上前,要求他合作和退後,故他問對方身份「你又係邊位?你係咪警察?」該便衣警署警長曾快速遞起委任證,及後突然指示拘捕他,及指對方:「又冇做到警誡,又冇宣布拘捕,我都唔確定佢係講下定點」,故自己身體才有郁動,惟稱自己無意反抗或逃走。
陳作供時並解釋,欲採訪的朗屏邨業主大會當時已開始,需趕往採訪,而自己身分證資料曾被警員公開,故希望確認便衣女警身分,日後若有需要可作跟進投訴,而自己過往多次被警方截查時,警員被查問時亦願提供姓名及編號等資料,及會解釋截查原因。至於為何取出卡套後最終沒出示身分證,陳解釋自己當時準備配合,再有署理警長黎學宇出現需應對,女警亦沒再要求他出示身分證,也沒有任何警員警告他阻差辦公。
控方盤問時就指,若便衣女警沒有提供任何資料,陳有何基礎懷疑對方為警員?以及預備出示身分證;陳指當時有軍裝警上前,加上女警曾出示疑似委任證,故開始相信對方為警員。而追問對方所屬單位等資料,是因姓名和編號有可能記錯,但所屬單位較易記,跟進或投訴時會更清楚。
控方指控陳是全心阻攔警員執勤
控方庭上又播放陳朗昇當日獲釋後在警署外的直播片段,質疑他當時只大篇幅描述被捕後被警長不禮貌對待,卻沒提及自己三度追問女警卻不獲回應一事;陳指自己當時已被扣押11小時,感到非常疲倦,故沒有提及很多環節,而相對被截查經過,當時對被警長粗暴對待情節較為深刻故集中講述。他又在盤問下同意,被截停時非在直播中,女警也沒有手持攝錄器,對於控方質疑他沒有理由擔心女警洩露其身分證,陳指警方現可用手機查身分證,「唔知佢會唔會影低或者錄低」,重申當時非常擔心個人資料再被公開。
控方指,陳拒絕出示身分證,並非因擔心資料被公開,而是全心阻攔警員執勤。陳回應時指,現時回想當時自己可更冷靜處理,惟因為遲到及其他原因,令自己可能情緒激動了,「但從來冇諗住要阻礙警察」。
案件編號:WKCC337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