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鄧棨然擬認管有汽油彈 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1月再訊

「12港人」之一鄧棨然被控涉嫌於2019年管有汽油彈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四(21日)再訊,控辯雙方透露就汽油彈一案達成認罪協商,鄧擬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把案件押後下月底答辯,鄧繼續還柙。

另一交替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34歲被告鄧棨然,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及於同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

控罪指鄧棨然與「12 港人」另兩人鄭子豪及廖子文,連同另外兩人於 2019 年在灣仔庫倉內管有汽油彈原材料。控方今透露,鄧將會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而「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辯方不申請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作正式答辯。

辯方剛收取法律文件申押後

至於鄧涉嫌潛逃台灣,另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同安排周四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控罪指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以及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辯方庭上透露,剛收到控方的法律文件,需時閱讀及等被告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獲法官批准。鄧在此案同樣沒有申請保釋,續須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DCCC323/2020、DCCC1236/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