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民動副召集鍾錦麟作供 協調會上參選者就約束力無共識

香港「初選案」周四(4日)續審,由控方第3名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開始作供。鍾稱,他聯同時任民動召集人趙家賢在2020年2月跟戴耀廷見面,會面確認民動會助戴耀廷所領導的初選或者協調,但不清楚具體委託是否至5月才落實。他又透露,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並未就初選約束力深入討論達成共識,一部分人選擇一個初選方案,一部分人選擇協調初選方案。

「初選案」踏入第52日審訊,鍾錦麟架上黑框眼鏡及戴綠色口罩,並穿上白色有格花紋裇衫及黑色西裝外套出庭,宣誓時透露自己沒有宗教信仰。

鍾供稱趙家賢在2020年初希望於換屆選舉有角色

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負責,先問及鍾個人背景資料,鍾確認現年33歲、已婚,有文化研究學士學位及社會工作碩士學位,自幼對政治感興趣,未成年時已任范國威義工,中學時會閱讀法律相關書籍,內有不少涉及憲制部份均由戴耀廷撰寫;他及後加入民主黨及轉為加入新民主同盟,自2012年起任西貢區區議員,2019年成功連任後再獲選為主席。而他在加入民主黨後,先後認識區諾軒及趙家賢,曾於2007年向趙家賢請教地區服務技巧,獲對方建議報讀調解課程,又透露自己於2014至2015年加入民主動力。

鍾錦麟續供稱,在2020年1月至2月時,民主動力曾嘗試就立法會換屆選舉進行協調工作,「其實係趙家賢曾經希望,喺當年嘅換屆選舉有角色,但係,err,冇咩人睬佢」。鍾指出,當時民主動力另一時任副召集人馮智活得知趙家賢的情況,同時知悉戴耀廷及區諾軒正游說不同民主派人士進行換屆選舉協調工作,故安排戴耀廷於2月跟趙家賢及他本人,在太古城東隅酒店一間餐廳見面。他憶述,戴耀廷當時稱已聯絡相當數量民主派人士進行協調或初選,並已聯絡資訊科技人士設計程式及初選流程,而戴耀廷當時更希望有關的初選程式,可發出一個「token(數碼代幣)」作認證,能在初選以外於日後社區議題上可作決策工作之用。

不清楚民動5月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說法

鍾又憶述,戴耀廷會面中建議,初選以眾籌方式募集所需經費,惟他與趙家賢都有保留,認為應由初選協調的人攤分開支以控制成本,但戴就擔心有政治素人或會認為攤分成本要付高昂費用,導致初選協調成為「大黨制度」,故認為眾籌較可取,且對眾籌很有信心。鍾續指,戴耀廷當時無論是聯絡候選人或實際執行協調都已準備好,惟因沒有一個註冊團體及相關銀行戶口執行計劃,故希望民主動力協助,而該次會面後雙方已有共識,就是民主動力會協助戴耀廷所領導的初選或者協調。

法官陳慶偉就問及鍾,民主動力是否於2020年5月才正式獲委託辦初選?翻查報道,由於前一作供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曾證稱,民主動力是在2020年5月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鍾錦麟就回應,稱:「我唔係太清楚,我冇其他嘢可以協助法庭」;陳官此時再問,正式獲委託意思是否有白紙黑字寫明?鍾就以「我對一啲明文嘅協議並唔知情」作回應。

負責主持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

鍾又在庭上提及地區召開協調會議的安排,指戴耀廷認為不同地區選舉協調應由不同選區區議會主席協助,故聯絡他及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負責主持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戴耀廷當時除邀請有意參選人士外,多個在新界東活躍的人士或團體即使無意參選亦有獲邀出席;而會議由他、程張迎、區諾軒及戴耀廷主持,趙家賢及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就出席旁聽,而他當時曾就採用初選及棄選方案,以及目標議席等議題帶領討論。

法官陳慶偉再問鍾,由於他當時為民主動力副召集人,同時亦是西貢區區議會主席,如同「戴著兩頂帽」,但當時會議角色「只戴一頂帽」?鍾指法官的理解正確。

對於該次會議上,有部份與會者選擇一個初選方案,部分人則選擇協調方案,鍾解釋是由於「部分嘅參與人係會擔心,係有人唔承認個協議……」,惟各人僅對協調方案的約束力表達關注,最終並未再深入討論執行及落實細節。法官陳慶偉另問及鍾是否有「35+計劃」的文件在會上介紹予與會者,鍾指自己沒印象收過有關文件。控方就問會議是否有作紀錄,鍾指自己沒獲告知會議會有記錄,亦沒有看過由黎敬輝所作的會議筆記。

聆訊將於周五(5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